跟同事吃饭,他点了一份砂煲羊角豆配饭,简单得不能再简单,却卖得不便宜。我忍不住想起一家我曾经迷恋的清蒸羊角豆,淋上蒜油与酱油,香气扑鼻,一口滑嫩到惊艳,那种“明明只是菜,却让人愿意为它多付一点钱”的魔力,令人难忘。
回家后我试著重现那味道,但都失败,不是火候不够,就是口感过老,始终煮不出餐馆那种柔嫩的“刚刚好”,这才明白,便宜的食材最考厨艺。
羊角豆有个诗意的名字叫秋葵,朋友说它的英文名更形象,叫“Lady’s Finger”(淑女的手指),乍看之下确实像。我笑著回答:“我可不是阿当家族(电影)的成员,对吃手指没兴趣。”
这根“手指”其实来头不小,羊角豆原产于非洲,相传早在古埃及时期便被食用,随著阿拉伯与印度洋的贸易扩展,秋葵的种子被带往印度及中国,而在殖民时期,由非洲劳工与印度移民的饮食文化进一步把这种蔬菜带入大马,使它在热带气候中迅速扎根。

如今在大马,羊角豆几乎是“三族共食”的代表,马来人爱以sambal belacan炒出辛香火辣;华人偏好蒜炒或清蒸;印度人则以咖喱鱼或香料炖煮,它不属于任何一个族群,但却出现在每个族群的厨房里。
或许正因如此,它始终不上不下,太普遍,太便宜,也太容易取得。谁都能煮,人人都会煮,但偏偏能煮得动人心弦的,寥寥无几。
然而,羊角豆的“黏滑感”是其最具争议的特征,有人说那是天然胶质,有助降糖、润肠;有人却避之唯恐不及,笑称那口感“像吞云吞皮还没熟”。我属于前者,但每次买回家都得先“刮毛”,因为那满布细刺的表皮,处理起来比洗菜还费功夫。
尽管如此,当那翠绿的切片在锅里翻滚,油香和蒜香交织成家的味道时,所有麻烦都不再算麻烦。
羊角豆或许永远不会成为“大菜”,却是大马餐桌上最真实的一道菜,它教人谦逊,即再便宜的食材,也能煮出高贵的味道;它也教人用心,即越平凡的东西,越考功夫。
一盘羊角豆,滑进胃里,也滑进了我们的生活节奏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