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马边境管制与保护机构总监苏海里被控蓄意致伤警员,出庭时竟有9名律师组成辩护团队。这种阵容自然引起关注,有人好奇案件是否特别复杂,也有人质疑,究竟有没有必要动用这么多律师。
身为法律工作者,我认为,公众可以讨论律师阵容,却不应该单凭人数猜测案件的输赢。
在我国,刑事被告有权聘请律师为自己辩护。《联邦宪法》第5条保障人身自由,第5(3)条也规定,被逮捕者有权咨询及由其选择的法律执业者代表。辩护权是法治社会的重要保障,不会因为被告的身份、财富或社会地位而有所改变。
9名律师是否合法?原则上,法律并没有规定刑事被告只能聘请一名律师。只要符合相关执业资格、法庭程序及专业操守要求,多名律师共同处理案件并无不妥。有人负责整体辩护策略,有人研究法律争点,有人整理证据和准备盘问,各有分工。
不过,法庭一般上会基于审讯秩序及时间安排,由主控律师或主辩律师负责主要陈述。根据目前的报道,这起案件由冯吉祥担任领头律师。
话说回来,律师人数多,并不等于胜算高。法庭最终看的,是证据是否可靠、证人供词是否一致,以及控方能否证明每一项控罪的法律要件。
苏海里面对两项蓄意致伤警员的控罪。控方必须证明相关伤害及被告行为符合该罪的法定构成要件。辩方则有权质疑证人证词、医疗报告、现场录像及其他相关证据。
这里有一个重要的法律原则:无罪推定(presumption of innocence)。
在法庭裁定被告有罪之前,公众不应直接把他当成罪犯。被告身居高职,不能因此获得特殊待遇;同样,也不能因为他被控,就预先认定他有罪。
至于律师是朋友还是商业伙伴,只要不存在违反专业操守的利益冲突,私人交情本身并不妨碍律师接受委托。律师的职责,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维护当事人的权益。
当然,假如警员确实在执行职务时遭受伤害,事件也必须依法调查。警员的尊严与安全值得保障,被告的辩护权同样必须受到尊重。两者并不冲突。
我执业多年,见过不少人一听说某人聘请名律师,就认定对方必然脱罪;也有人认为,被告动用庞大律师团,就是心虚。这些判断都太早了。
另一方面,苏海里被控后,有众多律师友人到场支持,这也让人看到人情味的一面。
一个人有多少朋友,在风光的时候未必看得出来;当他遇上官非、承受压力的时候,还有多少人愿意站出来陪他面对,往往更能看出交情的深浅。
当然,朋友愿意帮忙,不代表朋友必须认同他的一切行为,更不能代替法庭判断是非。但在现实生活中,能够拥有一群愿意在困难时刻伸出援手、凭专业能力提供协助的朋友,确实是难得的福气。
我执业多年,越来越觉得,人生走到某个阶段,财富、地位固然重要,身边还有多少真心朋友,同样值得珍惜。
朋友多,是福气;朋友有义气,是福分。但真正的义气,必须经得起法律与良知的检验。
惟愿公平如大水滚滚,使公义如江河滔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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