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围绕反贪会首席专员阿占巴基的持股争议与“企业黑手帮”指控,再次把我国反贪体制推上舆论风口。事件由彭博社率先披露,内容涉及其在任期间持有上市公司超额股份,以及反贪会高层被指与商人勾连、以调查之名介入企业收购。无论指控最终是否成立,这场风波已对国家廉政形象造成现实冲击。
首先,问题核心不在于个别投资盈亏,而在于制度标准是否被一视同仁地遵守。根据公务员行为规范,高级公务员持有上市公司股票须符合金额与比例限制。作为反贪机构最高负责人,社会对其操守的期待本就高于一般官员。“零瑕疵”并非苛求,而是权力制衡逻辑下的必要前提。若执法者自身陷入灰色地带,公众难免质疑其调查他人时是否具备道德正当性。
其次,政府与反贪会的回应方式,同样关乎制度信誉。当事人否认违规,并向彭博社提出巨额索赔,强调已脱售股票且蒙受亏损;首相则表示应先听取解释。这些程序性回应固然合理,却不足以消弭公众疑虑。反贪机构肩负“以权制权”的职责,理应接受更高强度监督。最稳妥做法,是设立独立调查机制,在调查期间暂时停职,以确保程序公正与调查独立。此举并非定罪,而是维护制度公信力的必要安排。
更值得警惕的是所谓“企业黑手帮”指控。若反贪调查被利用为商业竞争工具,或执法人员与特定商人形成利益网络,其破坏性远超个别持股争议。反贪权力一旦失去外部监督,可能从反腐工具蜕变为新的权力寻租渠道。腐败文化往往并非源于制度缺位,而是源于例外被默许、监督被削弱。
当前,马来西亚在全球贪污印象指数排名有所进步,政府亦宣示改革决心。然而,真正考验并非排名数字,而是面对敏感案件时是否坚持透明与问责。若调查结果能够公开、程序独立、标准一致,无论结论如何,都有助于巩固公众信任;反之,若以沉默或拖延应对,只会加深“选择性执法”的观感。
反贪工作的最大挑战,从来不是法律条文不足,而是权力之间是否存在互相庇护。执政者若真心推动制度成熟,就应展现自我约束与自我净化的勇气。让独立调查说话,让制度标准适用于所有人,才是对国家治理最有力的辩护。
本文观点,不代表《东方日报》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