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1日讯)大马反贪污委员会首席专员丹斯里阿占巴基不满彭博社一篇报导指控他涉及股权所有权争议,正式入禀高庭起诉这家媒体诽谤,并索取1亿令吉的一般损害赔偿金、加重损害赔偿金、惩罚性损害赔偿金、利息和诉讼费。
阿占巴基是通过Zain Megat & Murad律师事务所,昨日向吉隆坡高庭提交该诉讼,并将彭博纽约总社与彭博(马)有限公司列为答辩人。
阿占巴基作为起诉人,他要求答辩人赔偿1亿令吉的一般损害赔偿金、加重损害赔偿金、惩罚性损害赔偿金、利息和诉讼费。
他请求法庭颁布禁令,禁止答辩人和其代理人或雇员,制作、印刷、发布相关或类似诽谤原告的言论,要求答辩人在判决生效日起三日内,删除并撤下诽谤性言论。
他亦请求对方道歉,道歉条款已由阿占巴基的律师事先商定,并在起诉人选择的报纸和社交媒体上发布。
阿占巴基声称,2月10日上午8点,彭博社网站上发布并促使他人发布一篇题为《大马反贪会长官在群众哗然后重返股市》(Malaysian Anti-Graft Chief Returns to Stocks After Outcry)的文章。
该文章声称,阿占巴基作为反贪会首席专员,根据大马公司委员会的公司备案文件,持有Velocity Capital Partner Bhd公司1770万股股份,且还毫无证据地声称,他没公开申报其资产。
阿占巴基声称,这篇具有诽谤性的报导,明确地将他描述为滥用职权或贪污的人。
他指出,该诽谤性声明发表之前,答辩人曾经联系他,就其即将发表的内容寻求澄清,他本身已也就所提出的问题提供了详细且合理的解释。
然而,对方未能充分考虑他的解释,反而选择以带有偏见、耸人听闻且具有误导性的方式将文章发表,这已对他造成了不实的负面印象。
阿占巴基称,答辩人在发表文章前,未能采取合理措施核实事实的准确性,以对所获信息进行适当评估。
他指出,对方的行为违反了负责任的新闻原则和《1984年印刷及出版法令》第8A条文的规定,即禁止发布虚假新闻或未经核实的新闻,而出版商有责任确保出版物在向公众发布前准确、真实且不具误导性。
他亦声称,答辩人在有机会进行核实的情况下,却不采取合理的核实措施,这表明其存在严重疏忽、罔顾事实真相以及恶意。
此外,阿占巴基指出,文章中涉及的诽谤性言论,亦暗示他是一位不诚实、愚钝且不可信赖的公职人员,违反了相关的资产申报规定,滥用他身为反贪会首席专员的职权谋取私利,并涉嫌参与与股份所有权相关的财务不当行为或可疑活动。
他指出,该文章还讽刺地描述他,未能履行资产申报义务或行事不透明。
他表示,这些诽谤性和讽刺性言论不实且毫无根据,意在损害其公众声誉和尊严。
阿占巴基亦表示,他完全遵守了所有适用于公职人员的资产申报要求,并且任何股份的取得和后续处置均通过,包括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HRIMS)在内的官方渠道申报。
他表示,文章中提到的股票在发行前就已经被处置,起诉人完全有能力利用合法收入和退休金进行此类投资。
他认为,这篇文章包含各种不准确的内容、以选择性呈现事实方式构建虚假叙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