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图)

嘉彦娣是一名社运分子,是我最近在出席斯里兰卡人权研讨会活动中,遇见的其中一位“强迫失踪”(Enforced Disappearance)受害者的妻子。斯里兰卡从70年代开始内战,由泰米尔人成立的猛虎组织与斯里兰卡政府开战,在内战期间,政府采取宁杀错,不放过的强硬态度,强行逮捕、折磨、威胁、严刑逼供甚至滥杀民众。

在那段期间,拥有完善法律制度的斯里兰卡,在内战时是近乎失效的。人权律师形容那是一个“军人至上”的黑暗时期,一个人可以无声无息的被消失掉,没有人需要负责,也无需调查。

决定寻找真相

根据联合国统计,一共有至少6万5000人在内战期间“被消失掉”,这个数据未包括基于各种因素无法被记载的人数。而嘉彦娣的丈夫岚吉,就是其中一位。岚吉在1989年8月因为参与维护劳工权利活动,被上层下令停职。同年10月27日,岚吉在律师顾问的陪同下出席调查会,两人从此不再回来。

三天以后,嘉彦娣听说他俩被枪杀了,尸体已被焚烧。嘉彦娣和岚吉,原订于12月结婚,在岚吉的村庄安定下来照顾他们的父母,这一切突然之间改变了。当时在工厂工作的嘉彦娣写了一封信给上司,希望能够请假去寻找丈夫的下落,换来的是无故被解雇。

隔年,嘉彦娣的大哥也“消失”了。就这样,她决定寻找真相,人死了尸体也该有吧!一开始只是因为想找出杀害丈夫的凶手,过程中发现还有很多和她面对同样遭遇的人,除了无故失踪的,还有很多是被执法人员带走以后就不再回来了。

亲属不敢去询问,因为被告知谁都可能“被消失掉”。嘉彦娣引起了军方的注意,期间也被跟踪被警察问话威胁,也曾被迫换名隐居,但这一切都没有打消她的意志力。就这样她的行动渐渐的形成了一股力量,本来选择沉默的受害者亲属发现原来受害的人不只是自己家人以后,开始说出他们的遭遇,加入嘉彦娣的行动,其中一项活动是派发传单鼓励更多的受害者亲属站出来,施压执政单位给出交代。

10年后(1999年),他们成功争取在斯里兰卡西部省设立了一个纪念碑,纪念碑的后面全是“强迫失踪”受害者的照片。这一个纪念碑在当时的意义非常重大,不止聚集了来自各地的受害者亲属,也强烈的发出一个讯息──任何人都不能这样被消失掉的!我们要知道真相。

社运分子无故失踪

斯里兰卡内战,在2009年5月才真正结束。我和身边人提起这件事情时,有些人会以为这是久远战争时代的事情,但是知道这是前几年还在发生、刚结束的事情,会感到惊讶。如果说这样的事情现今也在马来西亚发生著,或许也不是一件惊讶的事情了;惊讶的倒是,我们还没发现这样的事情,正在被允许发生著。

过去5个月,马来西亚已经接连有5名宗教与社运分子被掳走或无故失踪,这5人包括了今年2月在八打灵再也,被掳走的许景城牧师、然后就是同样来自八打灵再也,在去年11月失踪的约书亚牧师夫妇、玻璃市社运分子安里仄末、以及在本月失踪的前八打灵再也市议员,也是活跃于社会运动的张福明。

他们的被掳有别于一般的为赎金绑架,家属至今没有收到绑架者的要求,动机不明。而共同点是都是活跃于社区宗教或社运活动分子,这很难不让人联想其失踪原因。

就算我们姑且不论以上还在推测阶段的案件,我国政府过去数十年以诸如内安法令(ISA)的恶法进行政治逮捕,或是以取而代之的国家安全罪行(特别措施)法令(SOSMA)逮捕异议者,这些未经审讯扣留无疑显示我国政府确确实实也是执行“强迫失踪”的国家之一。

马来西亚也是其中一个未签署联合国〈保护所有人不受强迫失踪国际公约〉的国家之一。

 

备注:

1.根据大马人民之声《年度人权报告》,国家安全罪行(特别措施)法令下被扣的案件,从2015年首10个月的50宗案件,激增至2016年同期的186宗。

2.根据联合国〈保护所有人不受强迫失踪国际公约〉第二条,“强迫失踪”系指由国家代理人,或得到国家授权、支持或默许的个人或组织,实施逮捕、羁押、绑架,或以任何其他形式剥夺自由的行为,并拒绝承认剥夺自由之实情,隐瞒失踪者的命运或下落,致使失踪者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

罗贵玲

人权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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