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之前,人人平等?

这个月初,有一名23岁马来青年声称被警方误认涉及一宗抢劫案后被扣留期间,遭警方严刑逼供,拳打脚踢及用电缆殴打。青年以手机拍下了伤处,他的右臀部下方、右边大腿、左手尾指被打至肉绽皮开及溃烂,右眼角也瘀伤及血流如注。

任何警察在执行任务的时候,都必须依据《警察道德操守法》。除了严刑逼供是被禁止以外,在被扣留期间,警察有绝对的责任确保所有被扣留者(不管已被下判定罪或还在审讯期间)的安危。然而很多时候不只民众不知道自身的权利和警察必须遵守的守则,就连警察自己也不知道。这促使警察滥权的事件不断发生,而必须到警察局报警投诉警察的民众,也基于无法承受压力而放弃。

根据人民之声最新的年度人权报告,从2013年到2016年4月,一共有721名扣留犯在过去40个月里在扣留中死亡(Deathin Custody),也就是说平均一个月有18名扣留犯死在扣留期间。以上只是单单死在警察扣留所中的数据,还没包括死在其他执法相关单位的被扣者,例如移民局、反贪会、扣留营等。

健康扣留犯忽病死

一个月18名扣留犯死在扣留期间,这是个相当高的数据。根据人权委员会的报告,死因多为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癌症、肺部感染问题、相关血或血压问题、B型肝炎和哮喘等。其实以上的一些病状在正常情况下,都是能够给予药物控制的。

吊诡的是,有些被扣者在被逮捕的时候健康状况是属于良好的,2014年官方声称死于肺部感染的嘉玛汝尼赞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嘉玛汝尼赞在死前一天曾因腹泻被送到牢狱医疗诊所检查,根据医生报告除了腹泻以外健康状况良好,可是他却在第二天早上被发现死于牢房里,死因为肺部感染。

有医疗知识的人会知道,肺部感染并不是一种突发病症,被感染者应该会渐渐变弱,要到致命的地步理论上需要好几天的时间,加上留在嘉玛汝尼赞遗体上类似被殴打的瘀伤,这些多项疑点中的其中几点,没法不让人猜测。

疑点重重类似嘉玛汝尼赞的案件不只一宗,有些还在审讯中,包括嘉玛汝尼赞这一宗,有的家属正采取法律行动提控相关执法单位。承受丧亲之痛的家属,或是身心受虐的受害者,选择因为正义不公站出来,需要的除了莫大的勇气,更需要广大民众的支持。举例如赵明福这个广为人知的案件,如果没有民众的关注与支持,可能早已草草结案了事。而鲜为人知正在被审讯甚至还没被揭发的案件,都真真切切发生在我们的身边。

民众必须知道,我们是有绝对的权利去揭发警察滥权行为的。制度上的不完善肯定不是一两天能够解决的事情,但是提高这方面的醒觉,绝对有助于改善现况。接收到投诉的执法单位,应该抱著感激民众一起致力改善警察效率与形象的态度,而非过于自保认为民众打击或抹黑警察。

“被警察抓的人一定是坏人,警察一定是好人”,这个观念显然不能一概而论。“法律之前,人人平等”,未经审讯之前,被捕者都是无罪的。

而重点是,就算经过审讯后被判有罪的犯人,也不应该受到不人道的对待。试想想,如果一个因为打人而被判坐牢的人,在坐牢期间被允许让执法单位虐打。那打人的犯人,和打犯人的执法单位的分别在哪里?

罗贵玲

人权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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