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打峇鲁11日讯)吉兰丹州政府今日在州立法议会提呈《2026年吉兰丹伊斯兰刑事法案》,以取代《2019年吉兰丹伊斯兰刑事法令(I)》,重新制定此前遭联邦法院裁定无效的16项条文。
联邦法院于2024年裁定,《2019年吉兰丹伊斯兰刑事法令(I)》中的16项条文无效。
吉兰丹副州务大臣拿督莫哈末法兹里今日提呈相关法案时表示,《2026年吉兰丹伊斯兰刑事法案》是在2024年法院作出裁决后,经过长达两年的研究及讨论后完成。
“我们致力于重新制定所有被裁定无效的条文。法院作出裁决后,我们成立了一个由宪法专家、伊斯兰法律专家、学者、宗教司及伊斯兰学者组成的特别委员会,以研究联邦法院的判决理由。”
他说,经过研究后,州政府根据法律实质内容原则,重新拟定有关法案。
“今日提呈这项法案,是州政府在研究法律层面及伊斯兰教法原则后,重组吉兰丹伊斯兰刑事法案的法律框架所迈出的重要一步。”
另一方面,莫哈末法兹里在州议会会议结束后受访时表示,有关法案已完成提呈,并将于今日由数名州议员进行辩论。
“若一切顺利,总结辩论环节将于明日进行。”
据早前报导,联邦法院于2024年2月9日以8比1多数裁决,裁定《2019年吉兰丹伊斯兰刑事法令(I)》18项受挑战条文中的16项无效,理由是州立法机关无权制定属于国会立法权限范围内的相关法律。
这项裁决源于吉兰丹律师聂伊霖祖丽娜提出的宪法诉讼,并引发全国对联邦政府与州政府在伊斯兰刑事法律立法权限划分问题的广泛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