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晋21日讯)轰动一时的诗巫行李箱藏尸谋杀案迎来最终判决!联邦法院今日一致驳回涉案华裔夫妇的终极上诉,维持高庭原判,两人谋杀罪名成立,双双被判处死刑。

以东马大法官拿督斯里阿兹扎纳瓦威为首的联邦法院三司,在聆审后作出上述裁决。另两位成员为拿督罗扎丽雅及拿督科林劳伦斯。

两名上诉人分别为44岁的萧珮琪(来自雪兰莪梳邦)及其44岁丈夫钟洁明(来自吉隆坡)。两人此前曾于2026年3月10日向上诉庭申请推翻高庭法官拿督克里斯多夫于2023年7月31日所作出的死刑判决,惟当时遭上诉庭驳回。

联邦法院三司在判词中指出,综合各项证据,包括法医鉴定结果以及处理死者遗体的方式,已足以确凿证明两名上诉人的谋杀罪行。

法院完全认同下级法院的裁决,即案发现场留下的“遗书”是两人蓄意企图误导执法当局、制造虚假叙事的手段。法院指出,死者身上的伤势明显与自杀不符,该封遗书根本无法反映死者生前的真实精神状态。

针对刑罚方面,法院指出,尽管我国已在2023年通过法律修正案废除强制性死刑,但法庭在面对严重谋杀案时,仍保留酌情判处死刑或终身监禁的权力。

“我们一致认为,鉴于本案谋杀手法的严重性质及案发时的残酷情节,对两名上诉人判处死刑是绝对合乎公义的。”

这起命案发生于2020年10月4日晚上10时至10月6日早上6时之间,地点位于诗巫东山路的一间民宅。38岁死者衡妙林(Heng Heow Lin译音)与女儿于2016年3月从霹雳州迁至诗巫并与这对夫妇同住。

据悉,死者生前曾向这对夫妇借贷,惟因无力偿还债务,导致她与女儿经常遭受两人的言语及肢体暴力虐待。

死者遇害后,遗体被残忍塞入一个行李箱内,并被弃置在诗巫阿曼路的路旁,最终于2020年10月6日清晨约6时30分被晨运公众发现。

此案援引《刑事法典》第302条文并与第33条文同读提控。在此条文下,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处死刑,或监禁不少过30年及不超过40年;若未被判处死刑,也必须接受不少过12下的鞭笞。

热门新闻

阅读全文

【新加坡大选】行动党蝉联执政 工人党政治版图扩大

阅读全文

烧烤摊违反行管令 老板顾客全被对付

阅读全文
档案照

哈萨克爆发不明肺炎 致死率远高于新冠病毒

阅读全文

CNN记者讲述北京防疫 女主播惊讶摇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