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1日讯)一名46岁男教师涉嫌假借课后补习为由,对5名未成年儿童做出猥亵行为及违反自然性行为,今日被控6项罪名,惟被告皆否认有罪。
被告为现年46岁的塞巴斯蒂安,任职于吉隆坡蒲种路一所泰米尔小学。
根据控状,被告是被控于2026年7月至9月期间,在吉隆坡蒲种路6/2英里亲善花园人民组屋(PPR Kampung Muhibbah)某单位内,多次对5名未成年儿童进行性侵猥亵及违反自然性行为。
被告今日分别在3个地庭被控,总共面对6项控状。
控状主要涵盖两项严重罪名,一是触犯《2017年儿童性犯罪法令》第14(a)条文(猥亵儿童),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处不超过20年的监禁,并可兼施鞭刑。
其二是触犯《刑法》第377C条文(未经同意进行违反自然性行为),罪成可被判处不少于5年且不超过20年的监禁,并须附加鞭刑。
被告在听取控状后,表示明白控状内容,但对所有控状表示不认罪,并要求审讯。
控辩双方就保释条件进行陈词后,法官批准被告以4万令吉,以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同时,法官也谕令被告不得以任何方式骚扰或接触本案受害者、其家人及控方证人、每月须前往就近警局报到一次,直至案件审结为止。
法官也谕令,被告若持有国际护照,必须交给法庭保管。
法庭已将本案定于11月25日及12月17日进行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