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23日讯)槟州政府修订《2026年私人住宿附属法令》,将每个私人住宿单位的客房数量上限从原本5间提高至10间,同时调低小型住宿业者的执照费及私人住宿费,新规定将于2027年1月1日生效。
槟州地方政府及城乡规划事务行政议员方美铼指出,州政府在今年8月1日落实有关附属法令后,接获私人住宿业者及利益相关者提出的意见与建议,因此决定修订部分条文,以符合业界实际营运需求。
他今日在《2026年私人住宿附属法令》修订内容公布记者会上表示,州政府在研究业界提出的意见后,决定在兼顾居民福祉及监管要求的前提下,调整部分条文。
他说,相关修订已于本月19日举行的2026年第30次州行政议会会议上获得通过,目前正进入宪报颁布程序。
方美铼指出,在新执照费架构下,最多设有3间客房的私人住宿单位,基本执照费由原本每年1000令吉,调低至500令吉。
他说,每增加一间客房,则须额外缴付每年200令吉,惟这项收费架构下最多只允许增加两间客房。
他表示,调低执照费旨在减轻私人住宿业者的营运成本,尤其是协助经营较小规模住宿单位的业者。
私人住宿费改采分级收费
除了执照费,州政府也调整私人住宿费(Fi TIP),从原本每个单位每年统一收取1800令吉,改为根据客房数量采取分级收费制度。
根据新收费架构,设有1间客房的私人住宿单位,每年须缴付400令吉;2间客房为600令吉;3间客房为800令吉;4间客房则为1000令吉。
至于设有5至10间客房的私人住宿单位,私人住宿费则维持每年1800令吉。
方美铼指出,新收费标准考量各住宿单位的营运规模,以确保收费更加公平合理,尤其减轻小型住宿业者的负担。
此外,州政府也进一步明确界定“私人住宿”的定义,根据住宿场所的性质、用途及实际营运方式,区分私人住宿与酒店。
进一步完善私人住宿的营运指南
他解释,此举是为了防止酒店业者透过更改营业类别,或将原有酒店重新包装为私人住宿,以规避现行酒店执照的相关规定。
他表示,修订后的附属法令将于明年1月1日正式生效,槟州两个地方政府也将配合新规定,进一步完善私人住宿的营运指南及相关程序。
方美铼强调,这次修订并不意味著州政府放宽对私人住宿业的监管,所有业者仍须遵守既定的执照条件及相关规定。
他说,地方政府将持续确保公共安全、社会秩序及当地居民的福祉受到保障。
据了解,《2026年私人住宿附属法令》已于今年8月1日生效,当局此前给予业者截至本月31日的过渡期,让业者在此期间提交执照申请,而不会受到地方政府采取执法行动。
出席记者会者包括光大州议员郑来兴、亚依淡州议员黄顺祥,以及槟岛市议员陈淑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