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0日讯)马大新青年联合学生之声指出,马来亚大学校方持续透过繁琐的行政程序及新增审批规定,限制学生社团自主举办活动的权利,因此要求校方废除重复审批程序,将学生社团活动统一审批权归还由学生民主选举产生的学生会。
两组织今日在马大校园召开记者会时指出,尽管昌明政府已宣布有意废除《1971年大学与大学学院法令》,并承诺推动高等教育改革,但马大校方却进一步收紧学生活动审批程序,限制学生社团的自主空间。
学生之声主席妲秧瑚麦菈指出,现有的学生活动申请程序繁琐,学生社团即使筹办一般活动,也须经过多层行政审批。
她说,学生社团首先须向马大学生会提交活动计划书,取得批准后仍须携带相关批准信,根据学生事务处(HEP)的要求办理其他申请程序,并取得学会顾问及学生事务处副校长(TNC)批准,才能正式展开活动筹备工作。
她表示,这套审批制度长期限制学生社团的自主空间,使学生举办活动时必须不断寻求校方许可。
新增两项文件 加重社团行政负担
马大新青年主席李文佺指出,除了原有的繁琐程序,校方如今也新增两项申请文件,即承诺书及风险评估表,进一步加重学生社团的行政负担。
他指出,承诺书与学生会原有的活动计划书在审批性质上存在重叠,但校方仍将其列为活动申请的必要文件;至于持续长达一个学期的活动,学生社团还须额外填写风险评估表,才能取得承诺书批准。
李文佺质疑,既然学生会已负责审批活动计划书,校方为何还要设立性质相近的申请文件,让学生社团重复经历审批程序。
他也对风险评估标准提出质疑,指根据有关文件,涉及外部筹款、邀请嘉宾,以及向公众开放活动等,都可能被列为具有风险的活动。
他认为,邀请嘉宾、向公众开放活动及寻求外部赞助,都是大学社团正常运作的一部分。
李文佺强调,校方固然有责任维护校园安全,但风险管理必须针对活动实际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建立明确、合理及透明的评估标准,而非仅凭活动形式、筹款来源或参与对象,便将活动归类为高风险。
他认为,校方必须清楚交代风险评估的具体目的、适用范围及判断标准,而不是不断增加审批文件,变相扩大行政干预范围。
活动拨款审批耗时 有学长姐毕业仍未获批
在资金管理方面,李文佺指出,学生社团不被允许独立开设银行户头,大部分社团资金由校方户头管理,即使社团希望动用自身资金,也必须另外向校方提出申请。
两组织也指出,部分学生社团申请活动拨款时,须等待很长时间才能获得审批,甚至有学长姐直到毕业,相关拨款申请仍未获批准。
另一方面,两组织透露,曾有学生社团因校方新增的审核规定,导致活动筹办过程面对阻碍,之后向学生会投诉,并通过学生会进一步提出申诉。
此外,两组织表示,已于本周一及周二向校方反映上述问题,但校方至今未正面回应,双方沟通也未取得实质进展。
提四项诉求 促归还活动审批权
马大新青年与学生之声提出四项诉求,包括废除学生社团活动的重复审批程序、将学生社团活动统一审批权归还学生会、检讨并撤销不合理的新增申请要求,以及保障学生社团筹款、寻求赞助及管理资金的自主权。
两组织认为,学生会作为由学生民主选举产生的代表机构,理应拥有管理学生事务、协调学生社团及审批学生活动的实际权力,而不应只是协助校方传递文件、处理行政程序的中间单位。
马大新青年副主席李渝栋则质疑,政府既已宣布有意废除AUKU,为何大学行政体系仍能透过层层审批程序限制学生自由。
他指出,废除AUKU不应只是移除一部法律的名称,却继续保留原有的行政控制思维与权力结构。
李渝栋呼吁政府成立独立改革委员会,纳入学生组织、学生代表、法律专家及相关利益方,共同参与起草新的高等教育法令,确保新法律真正保障大学自治、学术自由、学生组织独立性及校园民主。
马大新青年与学生之声重申,争取废除《1971年大学与大学学院法令》的目的不只是撤销一部法律,而是从根本上改变大学长期以来限制学生自主空间的制度。
两组织呼吁马大校方立即停止不合理的重复审批程序,将学生活动统一审批权归还学生会,并促请政府落实承诺,推动真正保障学生自由及校园自治的高等教育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