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0日讯)反贪污委员会阐明,直接向执法机构举报任何不当行为,并符合规定和条件者,可受到告密者保护法的保护。
反贪会法律及检控组高级主任拿督旺沙哈鲁丁提醒,切勿公开披露所举报的资讯,以及了解告密者保护的申请程序,是民众有必要了解的重点。
他指出,尽管2010年告密者保护法令阐明,告密者将受到保护,免遭不当报复,但受保护的前提是,遵循合法程序向反贪会、警方等执法机构举报。
他告诉马新社:“有些人认为,任何掌握不当行为情报的人都可以申请举报人保护,但事实并非如此。
“一个常见的误解是,告密者可以在寻求保护之前公开披露资讯,例如向媒体或社交媒体爆料。这是一种误解。”
此外,他说,只有告密者出于善意,而非出于报复或诽谤,且告密者未参与被举报的违法行为,才能获得保护。
“2010年告密者保护法令第11(1)条文明确规定,如果告密者被发现参与所举报的不当行为,对其的保护将被撤销。”
“这是为了确保告密者的廉正,防止他们滥用保护地位作为‘挡箭牌’,保护自己逃避所犯的罪行。”
旺沙哈鲁丁说,尽管法律为告密者提供保护,但他们仍然面临各种挑战,包括被贴上“叛徒”等负面标签,受到威胁和歧视的忧虑,以及不了解申请保护的法律程序。
他说,为了鼓励更多人勇于举报,政府自2011年以来,为向反贪会举报贪污行为的公务员提供奖励金和表彰。
他指出,截至去年累计514名公务员在相关奖励计划获得总额逾100万令吉的奖励,其中最高的奖励金达10万令吉,这是有史以来奖励举报贪污行为的公务员的最高金额。
旺沙哈鲁丁说,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告密者的保护,政府已于3月6日在下议院,提呈2025年告密者保护(修正)法案。
他说,该修正案旨在为揭发公共和私人界贪污行为的告密者提供更全面的保护,包括免受有害行为的侵害,以及免受民事或刑事法律行动对付。
他预计,这项修正案将鼓励更多人勇敢地站出来举报不当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