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传统文化系统之一环的华人民间信仰,在过去显然是一社群的公共信仰,比如某氏族、部落、村庄、行业、会社,乃至某籍贯或地域集体膜拜的神祇。其公共性是不容置疑的,甚至从信仰延伸至其他社会制度,如教育、社会控制等,因而成为长久以来许多华人经过主流之社会化而自然参与的宗教。
惟到了越发城市化的现代语境,众多华人新世代基本上已脱离或疏离了传统文化系统。此乃因上述“主流之社会化”已经失效乃至无效,个人对于有关系统已不再是基于集体的牵引或压力下,被动地继承及融入的状态,而是有取舍的自由了。是以,不奇怪的是,尤其因接受了新式教育,不少华社新生代投向了其他的社会化,乃至更加“主流”的社会化——如说国际性的西化,包括在信仰上开始疏离、背离,甚至反传统。
易言之,虽说今天的华人民间信仰还存在,乃至部分还相当活跃,但大体上不只在城市,甚至在乡下,要不要参与,基本上乃个人自由。有时候人们以为如此自由本就应当,其实未必。虽说除了某种意义上带宗教性的儒教,传统华社本就无相对集权的高度制度化宗教权威(如犹太教、基督教、伊斯兰教、印度教、南传和藏传佛教等),但民间信仰在过去多多少少还是地方上的“小权威”,一般老百姓不管愿不愿意,还是难免与之有点瓜葛。
当然,不能否认其实不少华社新生代对于传统文化系统并不嫌弃或厌恶,包括对民间信仰也不是没有好感和认同。所以虽已是自由身,但他们还是会选择参与之,其中包括一些其实已经皈依现代语境下更“主流”的宗教者,尤其佛教、基督教等。相信若不是这些相对集权式的主流宗教对信徒有比较严格的意识形态和戒律要求,应该还有更多华人信徒会乐于同时参与民间信仰。目前显然是佛教界对于这种参与是(有条件地)相对宽容的。
不管怎样,今天的民间信仰难道只能接受其公共性大幅削弱,安于现代语境下“非主流”的地位吗?其实也未必。惟这即关乎民间信仰能否改革、改良、转型、创新、提升的问题了。今天某些民间信仰在主事团体的努力下,通过一些“文化策略”,如说开发旅游资源(寺庙化身为旅游景点)、善用节日氛围(趁传统节日举办各种活动,包括游神、庙会、祭典)、提供红白事服务等,多少找到了其公共价值,诚值得肯定。
然目前所谓的文化策略毕竟有其局限,所能创造的公共价值尚属较表层,或部分顶多到中层而已。为长远计,民间信仰应开始往创造更里层的公共价值去探索,包括发展出更成熟的伦理叙事和制度,乃至哲学(神学),这意味著向目前居主流的各大宗教在意识形态和体制上看齐——即除了拜拜,还能在各方面,包括生、老、病、死、来世和超越等,提供人们各种启示和开导。
虽说目前的民间信仰大都相对“简单”,或说“朴实”,某些甚至还有迷信和铜臭之弊,但任何信仰其实都可以蜕变的,包括目前所谓的主流宗教,可能当初也不过是一种民间信仰。或许眼下某些民间信仰团体自觉“干得不错”,相当满意,这也可以理解。不过既然作为传统文化系统中的一分子,若能更进一步,变得更大、更强、更全面,会是对传统非常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