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王启聪。

(新加坡8日讯)5旬妇女闯红灯过马路,遭骑摩哆的19岁青年撞飞20公尺,昏迷送院后不治,青年被罚款8000新元(约2万4800令吉)和吊销各级驾照8年。

《新明日报》报道,被告王启聪(20岁)承认一项未谨慎驾驶,导致他人死亡的控状。案发时他19岁。

这起车祸发生在2024年12月25日凌晨12时许,地点是在后港组屋附近。死者是56岁妇女陈英燕。

根据案情,被告当时骑著摩哆在实龙岗上段往盛港东的方向行驶,该路段的限速是每小时70公里,当时有另一名摩哆骑士也和被告行驶在同个路段。

当他们来到林亚柄路(Lim Ah Pin Road)和惹兰仑甘(Jalan Rengkam)的交界处时,骑士在第二条车道骑行,被告则在最左边的车道。

交通灯转绿时,两人往交界处行驶,另一骑士看到死者在前方约250公尺处过人行道,他估计有足够距离让对方先过完马路,他才会抵达该处,因此维持在每小时60公里的车速。

此时,被告却加速,并从骑士左边超车,但他没有注意到死者在过马路,也没有刹车。当时人行道交通灯显示是红人。

被告撞上死者,导致死者被抛飞将近20公尺,被告也被从摩哆被抛飞。另一名骑士见状后,马上停车,查看死者和被告的情况,当时死者已经昏迷。

骑士随即报警,死者则被送往医院,抵达医院时心脏骤停,急救团队抢救不果,死者在凌晨1时31分宣告死亡。

尸检报告显示,死者的死因是多处受伤。

根据之前报道,距离事发地点不到100公尺处有一家咖啡店,死者是咖啡店的常客,晚餐时间都会出现。

当时有员工透露,妇女吃完糯米鸡后,正要回家时被撞。(人名音译)

被告也受伤昏迷

被告当时也昏迷送院,遭受创伤性脑损伤,留医31天。

车祸后,被告在昏迷的状态下被送到医院。医疗报告显示,被告遭受创伤性脑损伤,受伤后情绪和行为明显躁动,而且记忆出现问题,背部脊椎也受伤。

被告过后住院31天。他在2025年10月9日被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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