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4日讯) 夫妻合谋设局诓骗情夫,谎称房屋市场不景气,有发展商愿意以折扣价,将一些卖不出去的公寓单位卖给房屋经纪,骗走情夫22万新元(约72万6480令吉4仙),称用来支付7间公寓单位的订金,结果钱都付诸东流,夫妻俩分别被判坐牢两年半月和两年一个月,丈夫也须赔偿21万新元(约69万3458令吉22仙)
根据《新明日报》报道,这对夫妻是49岁的郑美玲和50岁的王志伟。受害者是一名48岁男子,他与郑美玲在2014年至2017年搞婚外情。
《新明日报》早前报道,王志伟在1999年至2006年当过房屋经纪,之后改当散工。郑美玲则是一名家庭主妇。两人各承认一项共谋欺骗罪,至今只做出一万新元(约3万3021令吉82仙)的赔偿。
根据案情,两名被告在约2015年9月共谋欺骗受害者。郑美玲在王志伟的指示下,向受害者谎称房屋市场不景气,有发展商愿意以折扣价,将一些卖不出去的公寓单位卖给房屋经纪。
郑美玲说王志伟曾当过房屋经纪,因此她能当中间人,帮受害者购买公寓单位。她也说,这些单位日后能以更高的价钱售出,也保证三个月内能得到高达171万7281新元(约567万774令吉41仙)的利润。
受害者听信郑美玲的谎言,在2015年9月至11月间,共将22万新元交给她作为购买7间Residences@Emerald Hill公寓单位的订金。
到了约2016年1月,受害者仍迟迟未收到投资回报,质问郑美玲时,也得不到实质的答案,意识到拿不回订金,在2017年3月与郑美玲分手,并于2019年12月12日报警。
主控官认为,王志伟的罪责更高一些,因此建议法官判他24个月到30个月的监刑,并请郑美玲入狱22个月到28个月。
主控官也促请法官谕令两人做出21万新元的赔偿。
被告的代表律师恳求法官,考虑分别判王志伟和郑美玲14个半月和10个半月的监刑,并且不要谕令他们做出赔偿。 (人名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