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前首相纳吉获得国家元首有条件特赦,获准在符合条件后,以居家服刑方式完成SRC国际公司案件的剩馀刑期,期限至2028年8月23日,条件之一是缴付5000万令吉罚款。
纳吉是马来西亚历史上首位被判刑入狱的前首相。无论一个人曾经拥有多高的政治地位,最终都必须面对法律制裁。这原本向社会传达了一个清楚的信息:在法律面前,首相与普通人民一样,没有人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
这本来应该是马来西亚法治史上一个具有指标性意义的事件。
然而,这个象征法治的意义,却在纳吉后续一连串的减刑、特赦及居家服刑争议中不断受到冲击。
纳吉涉及的并不是一般刑事案件,而是SRC国际公司及一马公司(1MDB)相关案件,涉及巨额资金及跨国金融调查。纳吉在SRC案件中被定罪入狱,后来又在另一宗一马发展公司(1MDB)案件中被高等法院判处15年监禁及巨额罚款。社会因此对其再次获得宽减及居家服刑安排产生强烈反应,并不令人意外。
C4 Center(反贪污及朋党主义中心)甚至批评,这次第二度特赦进一步削弱社会对法治的信心。G25(马来显要组织/马来精英组织)也要求政府说明特赦过程中的法律意见及相关程序,认为公众有权知道这一重大决定是如何作出的。
当然,国家元首依据联邦宪法行使特赦权,是必须受到尊重的宪政事实。
但尊重特赦权,并不意味著政府不需要面对人民对程序透明度的质疑。
尤其值得关注的是,马来西亚目前仍缺乏一套完整而明确的居家服刑制度。政府虽然已经推动相关监狱法令修正,但制度尚在建立过程中。一个国家如果连居家服刑的法律机制都还不完整,却首先面对一名前首相的居家服刑安排,自然会引发社会对执行标准、法律依据及是否能够一视同仁的疑问。
这不仅是纳吉个人的问题,更是制度的问题。
行动党的角色
此次特赦也不是无条件释放。纳吉必须缴付5000万令吉罚款,并遵守相关条件;如果违反条件,特赦可以被撤销。问题是,这笔巨额罚款短期内能否缴清,仍然受到关注。巫统方面若为纳吉筹款,也必然面对另一个道德问题:政治支持与反贪价值之间,究竟应该如何划清界线?
而真正值得关注的,是行动党的角色。
过去十多年,行动党在揭露1MDB、反对贪腐及批评“盗贼统治”方面立场鲜明。2018年的509政权更替之前,行动党也是推动社会关注纳吉政府及1MDB问题的重要政治力量。
但今天情况已然不同。
行动党已从反对党成为联邦政府的重要组成部分。过去它是在政府之外要求执政者承担责任;如今,它本身就是政府的一部分。
因此,人民对行动党的期待,自然也必须从“反对贪腐”进一步提升到“执政后如何坚持反贪原则”。
行动党秘书长陆兆福在面对纳吉获得居家服刑的案件,最终在9月19日宣布辞去交通部长职务,并由行动党中委会接受。这是一项具有政治象征意义的决定。
但必须看到,部长辞职并不是改革的终点。
政治责任
纳吉案件并非交通部造成的行政失误,陆兆福的辞职更多是一种政治责任的承担。因此,真正需要关注的并不单是陆兆福辞不辞职,而是行动党在未来这一年还身处执政成员党,究竟能够继续推动多少真正的制度改革。
特赦程序能否更加透明?居家服刑能否建立统一、明确、不因人而异的法律制度?政治献金是否能够受到有效监管?反贪机构及司法改革能否继续推进?
这些问题,才是人民最终想知道的、看到的。
陆兆福可以选择离开部长职位,但行动党不能因此离开改革的责任。
安华政府同样必须面对现实:人民当初支持政权更替,不只是为了换一批执政者,更是期待国家制度也有所改变。
纳吉居家服刑事件已进入新的阶段,但马来西亚的反贪与法治改革并不能因此结束。
政治人物可以辞职,政府也终会更替;但一个国家一旦失去人民对法治的信任,要重新建立,远比赢得一次选举困难。
剩下的一年,才是真正检验安华政府与行动党如何实现改革承诺的关键一年。
不然,人民要问:到底陆兆福为何需要这个时候大动作选择辞去内阁部长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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