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4日讯)幼儿园前女教师因女童坐在地上险些绊倒而大发雷霆,出脚猛踹女童右小腿。女童放学后向母亲申诉遭踢,母亲发现女儿腿上瘀青后报警处理,进而揭发女教师恶行。

被告阿拉梅卢(57岁)面对一项抵触儿童与青少年法令的控状,周二(22日)在国家法院认罪,案件展期至8月19日下判。

受害女童事发时4岁,为幼儿班一年级幼儿。为保护孩子,媒体不许报导任何可能泄漏她身分的资讯。

案情显示,被告事发时是幼儿园的教师,幼儿园的孩子们称她为“Meloo老师”。

2024年4月2日,被告负责照顾幼儿园幼一班学童,受害者也在这一班。被告一早开始教课,孩子们随后吃午餐洗澡,准备睡午觉。

上午11时55分,被告为孩童的睡床进行消毒,后将睡床摆放在地板上。七个孩童当时坐在教室一角,被告指示他们移到别处,好让自己能摆放睡床。其他6个孩子随后移开,唯独受害小孩还坐在原地不动。

被告接著将睡床摆好后,一个转身,差点让还坐在地板上的受害人给绊倒。虽然没真正被绊倒,但被告还是大发雷霆,随即猛踹受害者右小腿,同时大声呵斥对方坐好。

受害者被踢后感到疼痛,接著抱腿埋头。被告事后却未安抚受害人,只是一味继续责骂。

庭上透露,受害者的母亲在事发当天傍晚到幼儿园接女儿回家。受害人向母亲申诉自己因为没坐好而遭老师踢。母亲见女儿腿上有瘀伤,于是质问幼儿园。

被告当时已离开,其他教师遂通知受害人母亲隔天会向校长反映。母亲当晚报警处理。

受害人之后也到医院验伤。根据医疗报告,她的右腿胫骨处出现一公分左右瘀伤,事后拿了两天病假养伤。

根据法庭文件,当调查人员问被告曾对受害人做了什么,被告只说不记得事发经过,称自己当下可能不经意用脚触碰了受害人的腿。

被告去年7月被控上庭。

幼儿培育署发言人早前回复《联合早报》询问时说,涉事幼儿园调查后,马上暂停被告的职务。被告随后辞职,至今没有在任何学前教育领域的公司工作。

符诗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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