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15日讯)一名23岁仓库看守员涉嫌非礼一名便利店女员工,以及在对方面前作出不雅举止,今日在怡保推事庭面对两项控罪。
被告慕哈末哈兹克(23岁)在推事普妮塔面前听取控状后,对两项控罪均不认罪。
根据第一项控罪,被告被指于8月24日凌晨5时25分,在近打县赛柏城帕诺拉玛拉邦岸柏达纳(Panorama Lapangan Perdana)一间便利店,从后抱住一名19岁女员工,意图非礼对方。
被告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354条文;罪成可被判处最高10年监禁,或罚款,或鞭笞,或其中任何两项刑罚。
第二项控罪则指被告在同一地点、日期及时间,在女受害者面前自慰,意图羞辱对方尊严。
被告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509条文;罪成可被判处最高5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较早前,副检察司慕哈末祖卡奈向法庭作出建议,被告以7000令吉保外候审,并要求附加条件,禁止被告骚扰受害者及控方证人。
国家法律援助基金会代表律师卡登则要求法庭降低保释金,并以被告年龄及每月1900令吉收入为由,指被告经济能力有限。
他说,被告目前也需供养一名没有工作的妻子及一名7岁孩子。
法庭最终批准被告以4000令吉及一名本地担保人保外候审,并附加不得骚扰受害者及控方证人的条件,直至案件审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