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10日讯)17名中国男子因在沙巴逾期逗留,而各别被判处罚款1万令吉。
根据控状,17被告因触犯1959/63年移民法令第15(1)(c)条文而被控。
在此条文下,一旦罪成,可面对罚款最少1万,或者坐牢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
17名被告今天在法庭翻译员宣读完控状后,皆俯首认罪,恳求轻判。
法官胡曼胡先在确定所有被告清楚了解控状内容后,遂判处他们个别罚款1万令吉,无法缴付者则以入狱6个月取代。
此外,另有2名印尼男子和1名菲律宾男子同样因触犯移民法令被控。
2名印尼籍被告认罪后,被判入狱12个月,馀下1名菲律宾籍被告则判入狱6个月。
法庭也喻令上述所有20名被告,在缴了罚款或服完刑后,移交移民局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