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7日讯)一名41岁技工涉嫌于3年内对12岁继女进行猥亵,今日在怡保地庭面对7项控罪,惟被告否认有罪,法庭允准被告以9000令吉保释候审。
被告今日在怡保地庭法官珍莎米拉面前聆听所有控状后,皆不认罪。
根据控状,被告涉嫌在受害者年仅10岁时,对身为其继女的受害者进行猥亵;当时受害者由被告照顾,而被告与受害者之间亦存在继父与继女的信任关系。
上述案件发生于中霹雳斯里依斯干达大学城的一间民宅,涉案日期分别落在2023年5月、2024年5月及2025年4月的数个日期。
其中6项控罪援引《2017年儿童性侵犯罪法令》(第792号法令)第14(a)条文,另1项则援引第14(d)条文,并与同一法令第16(1)条文同读。
一旦罪成,被告可被判最高20年监禁及鞭笞;若法庭认定被告与受害者之间存在信任关系,亦可能面对额外刑罚。
诺阿法哈妮阿祖琳副检察司建议被告以3万令吉保释,并附加条件,包括每月初向邻近警局报到,以及在案件审理期间不得骚扰或联络受害者。
代表被告的律师阿里夫艾曼鲁斯里则要求降低保释金至5000令吉,并指出其当事人有轻微中风的健康问题,同时需要供养70岁母亲及没有工作的妻子。
他说,被告目前与母亲同住,过去没有犯罪纪录,且在警方调查期间给予充分合作,包括主动自首协助调查。
法庭最终批准被告以9000令吉保释,由一名非家属的本地人士担任保释人。
法庭同时谕令,被告在案件审结前,每月初向警局报到,并禁止以任何方式接近、联络或骚扰受害者、受害者母亲、家属及任何控方证人。
案件定于9月17日过堂,以提交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