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19日讯)67岁退休老翁在过去一年内多次强奸及肢体性侵两名未成年亲孙女,今日在麻坡地庭俯首认罪,被判坐牢33年及鞭笞14下。
被告今日共面对5项控状,他在聆听控状后,俯首认罪。
根据控状,被告被控于去年1月至12月期间,在峇株巴辖一栋住宅内,对当时12岁的孙女实施肢体性侵(非礼儿童)并强奸受害者。此外,被告被控在同一期间与同一地点,对另一名年仅9岁的孙女实施肢体性侵。
针对非礼儿童罪行,被告是在《2017年儿童性侵罪行法令》第14(a)条文下被控,并与相同法令第16条文同读;至于强奸控状,则是在《刑事法典》第376(2)(d)条文(未经16岁以下女孩同意而进行性行为)下提出指控。
案情显示,被告的兽行是在受害者向母亲倾诉自身遭遇后才东窗事发。受害者母亲随后于本月8日向警方报案。警方在接获报案后立即展开调查,并迅速逮捕被告归案。
此案的主控官为诺阿米拉副检察司,被告在庭上则没有聘请代表律师。
除了判处监禁和鞭笞,法庭亦裁定被告在服刑期间必须接受强制辅导。在刑满释放后,被告也必须依据《2017年儿童性侵罪行法令》第26条文及第27条文,接受为期3年的警方监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