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里16日讯)一名21岁青年因在公共场所进行网络赌博活动,昨日在美里推事庭认罪后,被判罚款3000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则以4个月监禁替代。
被告为21岁的莫哈末阿克马,来自美里乌鲁双溪达南甘榜团结村。
控状指出,被告抵触1953年《公开赌博法令》第7(2)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不超过5000令吉,或监禁不超过6个月,或两者兼施。
案情显示,美里警区总部刑事调查组在阿迪安沙阿里拉曼警长率领下展开“骰子行动”(Op Dadu),于本月12日下午约4时20分突击检查兰卑尔路一间店铺。
警方在行动中逮捕被告,并起获一台手机及128令吉现金作为证物。
调查发现,被告承认下载网络赌博应用程式进行赌博活动。
赌博专家报告也证实,经分析其手机后,发现当中含有网络赌博元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