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打峇鲁4日讯)一名私人司机因涉嫌在去年于一家咖啡店前,向3名人士提供非法借贷业务(俗称“大耳窿”),今日在哥打峇鲁的两个推事庭分别面控6项控罪。
29岁被告叶振祥(译音,Yeap Chen Siang)在推事拉益斯伊姆兰及推事旺莫哈末伊扎特面前,各别面对3项控罪时,均否认有罪。
在推事面前,被告被控3项罪名,指其在无合法执照的情况下,向一名男子及一名女子从事放贷业务。
相关行为分别于2025年4月20日、6月19日及8月11日,在本地一间位于彭德路(Jalan Pendek)某咖啡店前路边进行。
此外,被告在旺莫哈末伊扎特面前,也否认另3项控罪,即在同一地点,于2025年3月13日、5月20日及8月13日,向同一名女子及另一名男子非法放贷。
被告是在《1951年放贷者法令》第5(2)条文下被控,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不少于25万令吉及不超过100万令吉,或监禁最高5年,或两者兼施。
此案由副检察司莫哈末纳兹尔及阿末纳比尔主控,被告则由律师陶菲克鲁拉代表。
莫哈末纳兹尔建议法庭将保释金订为1万5000令吉,并需一名担保人。
辩护律师陶菲克鲁拉在求情时,要求降低保释金,理由是被告刚失去父亲。
他指出,被告目前仍是单身,并与母亲同住。
“恳请法庭给予不过重的保释条件,以确保被告能出庭应讯。”
随后,拉益斯伊姆兰批准被告以1万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释,而旺莫哈末伊扎特则将保释金定为8500令吉,并将案件订于7月2日过堂。
被告已缴清法庭所设定的全部保释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