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4日讯)一家制造公司因未在工作场所落实噪音暴露工程控制措施,导致两名员工患上职业性失聪(NIHL),今日在地方法庭认罪后,被判罚款12万令吉。
地方法庭法官罗斯兰在该公司承认触犯1994年《职业安全与健康法令》(514法令)第18B(2)条文后,作出上述裁决。
根据案情,该公司未依照噪音风险评估员(Noise Risk Assessor)的建议采取必要的噪音控制措施,包括未在机器作业区安装隔音屏障等物理防护设施,导致员工长期暴露于高分贝工业噪音环境中。
调查显示,两名员工随后被职业健康官证实患上职业性失聪。
法官指出,该公司行为构成严重失职,违反雇主确保员工安全、健康与福利的法定责任。
在上述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罚款50万令吉,或监禁最高两年,或两者兼施。
此案由槟州职业安全与健康局(DOSH)主控官阿都拉欣负责检控,调查工作则由阿都哈菲兹及诺法扎组成的小组进行。
当局发文告强调,将不会对任何违反职业安全与健康法规的单位妥协,并将持续加强执法,以确保员工在更安全及健康的环境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