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拉登嘉楼19日讯)一名34岁前工程师今日在瓜登地方法庭,针对涉嫌使用伪钞的控状,改口由原先认罪转为不认罪。
法官莫哈末祖尔扎基古丁允许被告阿末费沙,以1万令吉保释金及一名担保人获准保释,并订于2月22日为提交相关文件。
根据控状,被告于去年12月18日下午3时10分,被告在位于伊利兰查邦知甲路(Jalan Hiliran Chabang Tiga)的“Lelong Maya”金店,企图以伪造货币当作真钞来交易。
被告共使用359张面额50令吉的伪钞,其行为抵触《刑事法典》第489B条文(企图以假钞付款),并与第511条文(企图犯罪)同读,一旦罪成,可被判处最高20年监禁及罚款。
此案由副检察司努尔艾莎负责提控,被告则由莫哈末希沙姆哈欣律师代表。
此前,被告于1月5日曾对所面对的控状认罪,法院原订于今日进行案件聆讯及宣判裁决。
不过,在今日的庭讯中,被告改口不认罪,并申请案件进入审讯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