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5日讯)警方证实日前被捕的大马反贪污委员会检察官已经获准保释外出。
布城警区主任艾迪沙姆助理总监表示,嫌犯在3天延扣期限届满后获准保释外出,并且警方的调查工作已经完成。
他说,调查文件已于昨日提交给副检察司,目前仍在等待进一步指示,以决定下一步行动。
他表示,该案件正依据 1952 年危险毒品法令第 12(1) 条文和第 15(1)(a) 条文进行调查,分别涉及持有毒品和吸食毒品。
反贪污委员会昨日发布文告,证实该部门仅上任一周的副检察官在住家被警方逮捕,并且事件已完全交由警方展开深入调查,保证将全力配合。
全国警察总长拿督斯里莫哈末卡立随后表示,警方是接获可靠情报后展开上述行动,当场将嫌犯逮捕归案并起获毒品。
他说,嫌犯的尿液检测对毒品呈阳性反应,证实曾经吸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