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勿述3日讯)警方逮捕一名40岁男子,他涉嫌对继女进行身体性侵。
勿述警区副主任莫哈末沙尼副警监表示,警方于星期三上午约11时50分,在甘榜拉惹(Kampung Raja)逮捕这名嫌犯。
他透露,警方是在接获当天报案后展开调查并采取行动,报案人声称受害者是一名13岁少女。
“警方对嫌犯进行尿液检验后,发现这名本地男子对甲基安非他命(methamphetamine)呈阳性反应。”
他表示,嫌犯将被带往勿述推事庭申请延扣,以协助警方进一步调查。
他补充,警方目前援引《刑事法典》第376(3)条文(乱伦性侵),及《2017年儿童性犯罪法令》第14(d)条文,涉及对儿童进行身体性侵。
“根据《刑事法典》第376(3)条罪成,嫌犯可被判处至少8年、最高30年监禁,以及至少10下鞭刑。”
他透露,至于《2017年儿童性犯罪法令》第14(d)条,罪成者可被判处最高20年监禁,并可另加鞭刑。
他强调,当局非常重视任何涉及儿童性犯罪的报案,并会依据法律采取严厉行动。
同时,他呼吁公众不要对案件作出猜测,也不要散播可能暴露受害者身分的资料,以保障受害少女的安全、隐私及福祉,避免影响警方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