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19日讯)涉嫌性侵12岁女童的16岁少年今日被带往浮罗山背地庭面控不认罪,推事允许保外候审,案展9月5日过堂。

根据控状,被告被控于本月10日晚上9时,在直落巴巷性侵12岁女童,抵触2017年儿童性侵法令第14(a)条文,一旦罪成,将监禁最高20年和鞭笞。

为了保护受害者,开庭时法官谕令公众和媒体离开法庭,媒体不准报告任何可能泄露受害者身份的讯息,包括被告名字。

被告透过法律援助律师谢英顺求情时说,其父亲因为犯罪目前在监狱服刑,母亲是名残疾人士,他需要打散工以照顾母亲。

推事谢慧婷(译音)最终批准被告以4000令吉保释外出,并附加条件禁止被告接近及骚扰受害人或受害人家属,同时也禁止被告与其他证人接触或骚扰他们,直至案件审理结束。

陈振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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