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0月9日,首相安华在国会提呈《2027年财政预算案》,宣布全国最低月薪将从1700令吉上调至2000令吉,自2027年6月起实施,预计逾400万名员工受惠。这意味著法定最低薪金上调300令吉,涨幅约17.6%。不过,年销售额低于5000万令吉的微型、中小企业(MSMEs)可获豁免。
在生活成本压力持续、且政策讨论普遍关注工资增长与生产率关系的情况下,这项政策的初衷并不难理解:它能直接改善低收入劳动者的收入,也有助于让劳动者更公平地分享经济增长的成果。
然而,一项薪资政策的影响,从来不止于直接受惠者。最低薪金是劳动市场的“价格下限”,下限一动,牵动的是整条薪资阶梯、企业的成本结构,乃至消费者的物价与求职者的机会。原本薪资高于最低标准的员工,会不会也要求加薪?企业能否消化新增的营运成本?消化不了的部分,最终又落在谁的肩上?
提高最低薪金,或许能够改善低收入群体的生活;但政策真正要回答的,不只是多少人受惠,更是整个劳动市场将如何承受这次调整。
一、薪资压缩:底线上移,梯度收窄
最低薪金政策首先冲击的,是企业内部的薪资结构。
试想一家公司有两名员工:一名是刚入职、月薪1700令吉的初级员工,另一名是拥有多年经验、月薪2200令吉的资深员工。原有结构下,两人相差500令吉。当最低薪金升至2000令吉,而资深员工的薪资不变,差距便收窄至200令吉。当经验、技能与职责的差别不再体现在薪资上,企业该如何维持合理的薪酬梯度?
这种现象在劳动经济学中称为“薪资压缩效应”,在国家银行的分析中,也表现为工资向法定最低薪金附近集中。
国家银行在《2025年经济与货币评估报告》中指出,低技能与半熟练员工之间的薪资差距,已从2016年的550令吉缩小至2024年的396令吉。国家银行认为,历次最低薪金调整使工资日益向法定最低标准集中,而较高薪资阶层并未获得同等比例的加薪。这说明,最低薪金上调并不会自动带动整个薪资结构同步改善。
若企业只调整底薪,而不同步检讨其他员工的薪酬,内部薪资公平性便可能引发争议:部分资深员工或要求加薪,或降低工作投入,甚至另谋高就。当然,这并不意味著员工必然消极应对,实际反应仍取决于晋升机会、工作环境、薪资透明度与管理方式。但有一点可以确定:最低薪金的上调,调整的不只是一条底线,也可能迫使企业重新审视整套薪酬制度。
在这一问题上,政策并非没有回旋空间。2027年预算案同时提出,为半熟练岗位及毕业生引入2500令吉的最低月薪起点,若设计得当,有助于在不同技能层级之间保留薪资梯度。不过,相关岗位的界定与具体实施机制,仍有待人力资源部进一步说明。
二、成本转嫁:谁是最终的买单者?
最低薪金上涨的第二个问题,落在企业的营运成本上。
假设一家受新标准约束的企业,雇有20名原领1700令吉的员工。每人月薪增加300令吉,企业每月须多支付6000令吉,全年基本薪资开支增加7万2000令吉。这还未计入随薪资上升而增加的雇主法定缴款等费用。
对盈利能力较强的企业,这笔成本或可由利润消化;对利润微薄、劳动密集的企业,则可能构成实质的经营压力。面对成本上升,企业通常有几种应对:压缩利润、提高售价、放缓招聘、调整工时,或通过技术与管理革新提升生产率。这些选择的影响并不止于企业内部:涨价,部分成本便转由消费者承担;放缓招聘,尚未进入劳动市场的求职者首当其冲;削减投资,则可能改变长期的生产能力与未来的就业机会。
这正是经济学所说的成本转嫁问题:最低薪金虽由雇主直接支付,但其经济负担可能通过利润、价格、用工、工时、投资及生产率调整,在不同主体之间分摊。
当然,也不宜因此断言涨薪必然导致裁员、严重通胀或整体经济损失。国际实证研究显示,企业的应对方式并不单一。例如,2024年发表于《公共经济学期刊》(Journal of Public Economics)的一项德国研究发现,不少受影响企业倾向通过调整价格消化工资成本,而非直接裁员。另一方面,较高的薪资也可能降低员工流失率、增强招聘吸引力,并提升低收入劳动者的消费能力。海外经验能否直接套用于马来西亚,仍有待本地数据检验。
正反两面的效应,都必须纳入评估。真正需要研究的,不只是企业多支付了多少薪资,而是这笔成本最终如何在企业、劳动者与消费者之间分摊。
三、年销售额低于5000万令吉的中小企业:同工,是否同保障?
企业承受能力的差异,正是豁免安排的政策背景。但豁免本身,又带来新的问题。
根据马来西亚统计局(DOSM)2026年7月公布的数据,微型、中小企业(MSMEs)在2025年提供约809万个就业岗位,占全国总就业人数的48.7%,对国内生产总值的贡献约为39.7%。中小企业是马来西亚经济与就业结构的重要支柱。不过需要区分的是,MSMEs的总就业人数,并不等于符合此次豁免条件的员工人数。
政府给予年销售额低于5000万令吉的MSMEs豁免,从政策设计看,意在为这类企业留出调整经营模式的空间。考虑到不同规模企业在资金、技术与盈利能力上的差异,这样的过渡安排有其现实考量。
但问题随之而来:企业的承受能力,与劳动者应享有的最低薪资保障,应如何取得平衡?
设想两名员工从事性质相同的工作,一人受雇于须执行2000令吉最低薪金的大型企业,另一人受雇于获豁免的中小企业。若后者仍按1700令吉支付工资,两人便因雇主规模不同,而享有不同的底薪保障。同工,却未必同保障。
这就带来了一个公平性问题:政府在减轻企业经营压力的同时,是否也在延后部分低收入劳动者的加薪机会?因此,豁免措施除了考量企业的成本承受力,还须明确适用期限、复核机制,以及受影响员工的保障安排。
需要说明的是,豁免并不意味著所有中小企业都会维持原有薪资,也不能据此推断它们必然拒绝加薪。关键在于政策细节与实际执行成效。
针对上述三个问题,政府可从三方面著手。
其一,推动企业检讨整体薪酬结构,而非只调整底薪。人资部与国家薪金咨询理事会(MPGN)可与雇主组织及工会合作,制定更清晰的薪酬结构指导原则,让企业在调整最低薪金的同时,合理兼顾员工的技能、经验、职责与生产率。预算案已提出的2500令吉半熟练岗位及毕业生最低薪金安排,也应尽快说明岗位定义、适用条件与执行时间,减少雇主与劳动者的不确定性。
其二,为承受能力较弱的企业提供有条件、有期限的过渡支持。 相较于期限与退出机制尚不明确的豁免,可研究根据企业规模、财务能力及受影响员工比例,设计分阶段适用机制。对确实面临较大调薪压力的企业,可研究提供短期的技术升级、员工培训与生产率改善支援,协助其从依赖低薪的经营模式,转向更具竞争力的生产方式。相关支援须附明确的资格与审查条件,避免公共资源沦为长期补贴低效经营的工具。
其三,建立最低薪金实施后的持续评估机制。2027年6月政策落地后,统计局、人资部及相关研究机构可持续追踪不同薪资阶层的工资增长、员工流动率、招聘人数、工作时数、企业利润,以及相关行业的商品价格。尤其应关注月薪略高于2000令吉的员工能否获得相应调整,以及微型、中小企业豁免是否拉大不同企业员工之间的薪资差距。政府也应公布新标准的实际覆盖人数、获豁免企业的规模及受影响劳动者人数,使社会能够更准确地评价政策成效。
结语
提高最低薪金,是为了改善低收入群体的生活。但一项薪资政策的影响,不应只用直接受惠者的人数来衡量。它会改变企业内部的薪资结构,推高经营成本,并通过商品价格、用工安排与投资决策,波及更广泛的社会群体。
因此,政府在关注涨薪带来的直接收入改善之时,也应同步评估薪资压缩、企业成本承担、就业变化,以及微型、中小企业豁免造成的政策差异,并建立相应的配套措施。一项最低薪金政策的成败,不只取决于数字提高了多少,更取决于劳动者的实际购买力能否持续改善,以及企业是否仍有能力维持经营、创造就业、提升生产率。
最低薪金托得住底线,托不起整个薪资阶梯;真正可持续的加薪,最终仍要靠生产率的提升。政府需要回答的,不只是如何让最低收入者赚得更多,更是如何让整个劳动市场具备持续加薪的能力。
因为真正重要的,并不是把最低薪金从1700令吉提高到2000令吉,而是确保这300令吉,能够转化为可持续的生活改善,而不是在经济的其他环节,悄然变成一笔未被充分评估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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