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马来西亚的民主版图上,做为三权分立的司法机构偶尔会发出穿透黑暗的强光,照亮那些长年被掩盖于制度阴影中的秘密。吉隆坡高庭在11月5日对两宗“强迫失踪”案,即玻璃市社运分子安里仄末(Amri Che Mat)与牧师许景城案件的裁决,就是如此一次光照。高庭判决不仅要求警方与联邦政府赔偿,更要求重启调查,并定期向总检察署报告进展。这不仅是人权与法治的一次胜利,更是对渗透国家体制内“深层政府”(deep state)发出的一次道德审判。
这两宗案件之所以具有非凡意义,因为这并非一般的失踪案件,而是被视为国家体制内有组织的对异见者系统性惩罚。在这两宗案件中,法官不接受警方惯用的“失踪人口”分类,而是明确指出,这是有计画、有组织、并具国家机构参与特征的“强迫失踪”。
法官在判词中强调,警方错误地将安里案列为普通失踪,其实案情显示这是一场受权力指令驱动的绑架。警方不是“查无进展”,而是“选择不进展”。这种制度性的遮蔽,正是深层政府将意志转化为基层“小拿破仑”式恶意执行例证,法庭的判决如同一记重击,揭穿了多年的黑暗。
在许景城牧师的案件中,高庭也判政府需从2017年2月13日许景城被掳走当天算起,每日支付1万令吉,直到寻回他为止。这项前所未有的裁定,也象征司法将强迫失踪视为国家暴力的一部分。当法庭以“恶意行使公共权力”与“严重的压迫”来形容事件时,也撕开了那个在体制深处运作的权力网络。
安里仄末是在2016年11月24日晚上,从玻璃市加央家里驾车出门后,至今音讯全无,其驾驶的车子则在离家25公里处的工地发现,但有目击者指出,一批乘坐四轮驱动车的人士包围安里仄末,并掳走了他。在这之前,安里仄末被指在玻州推动什叶派传教活动,而我国官方伊斯兰教主要遵循逊尼派教义。
至于,许景城则是在2017年2月13日于八打灵再也开车时,在光天化日下被数辆车子包围,之后遭这些车上下来的蒙面人掳走,而许景城之前则被指控向穆斯林传教。除了安里仄末和许景城外,在那段期间,也有另3名社运分子失踪案件,其中两人为牧师夫妇。一般相信他们的失踪与他们积极的传教活动和关注相关案件有关。他们的行动挑战了国内长久以来的“宗教政治界线”,触碰了深层政府最不愿被撼动的核心,即意识形态的垄断权。
暗势力
所谓“深层政府”,并非虚无的阴谋论,而是一种现实存在的隐形体系。希盟政府于2018年上台后不久,就指出他们饱受暗势力的包围,使到改革政策难于推进。这个由政府内部一些官僚,如来自安全部门、情报组织公务员,以及强势的宗教政治势力交织而成的权力网络,以“维护稳定”、“保护信仰”或“国家安全”为名,执行那些不被法律允许、却被政治默许的任务。
因此,强迫失踪案件背后,反映的不仅是警方失能,更揭露出政治与宗教联手的隐形国家暴力网络。当某方的信仰与思想超越既定框架,这个网络便以“消失”作为惩罚手段。这种“消失政治”的残酷,正体现在那些被刻意遗忘的名字里。
高庭此次判决堪称司法独立的一次高光时刻,但同时也暴露了体制局限。法庭虽然下令警方重新调查,但负责调查的权限依然要回归到存在疏忽、渎职、违反法定职责的警队,要如何摆脱警方结构性弊病,实际上可从近年来警队对警察投诉与行为不检委员会 (IPCMC)设立的抗拒,显见一般。
尽管,代表政府的总检察署表明会对判决上诉,但高庭这次判决的历史意义在于,追责国家的行为,这是司法对深层政府的一次正面反击。无论如何,制度改革仍任重道远。正义不能止于金额上的赔偿,更必须体现在防止悲剧重演的制度建构上,譬如警队必须被纳入更严格的问责体系,而人权保障应回归国家议程的核心。
最终,大马深层政府从来不只是一个抽象概念,而是一种渗透于执法、宗教与政治之间的暗力量。如今,其阴影被司法之光部分照亮,但这道光能否扩散至每个角落,让马来西亚走向更美好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