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5日讯)吉隆坡高庭裁定,在华裔牧师许景城失踪案中,政府和警方须赔偿妻子刘秀玉自许景城失踪日起每天1万令吉,累计赔偿金额超过3100万令吉,以及另外400万令吉的赔偿金。
法官苏添裕(译音)裁定,政府和警方在华裔牧师许景城失踪案中存在疏忽、渎职、违反法定职责及侵犯基本自由等责任。
“因此,政府和警方须自许景城被绑架之日起,每日向其家人支付1万令吉,直至其下落被公布。”
《新海峡时报》报道,从2017年2月13日算起,截至今日,许景城的失踪天数已达3187天,累计赔偿金已超过3100万令吉。
这笔款项将存入信托帐户,直至找到许景城,无论其是生是死。
苏添裕今日宣读判决时指出,他并非“凭空订出”这个数字,而是参考上诉庭在一宗非法监禁案件中的判决金额作为依据。
此外,他还判必须赔偿许景城家属400万令吉赔偿金及支付25万令吉堂费。
苏添裕认为,许景城绑架案发生时间不到一分钟,实施过程中的协调性、执行精准性以及受过训练人员的参与,均显示此案是事先策划,而并非随机行事。
他也命令警方重启此案的调查,并每两个月向总检察署报告调查进展,同时必须撤换原先负责此案的调查人员。
他表示,鉴于政府官员动用了只有警方才能使用的国家资源和机制,赔偿金额是合理的。
他说,法庭不能忽视同涉案的一辆金色丰田威驰轿车,也曾出现在玻璃市社运分子安里仄末失踪案。
“政府未能披露关键资讯和未能及时采取行动,也是被认定负有责任的原因之一。”
许景城是于2017年2月13日驾车前往朋友住家时,在八打灵再也SS4B/10路时,遭到至少3辆轿车拦截及强行掳走。人权委员会于2017年10月19日对许景城的失踪案举行听证会,将此事描述为强迫失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