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6日讯)总检察署将针对吉隆坡高庭裁定政府与警方须向失踪玻璃市社运分子安里仄末及牧师许景城家属支付超过4000万令吉赔偿金的裁决,提出上诉。
总检察署今日在分别在两份声明中指出,在审阅法庭判决后,总检察署决定向上诉庭入禀上诉通知书。
早前,吉隆坡高庭裁定,政府与警方须向许景城的家属赔偿3700万令吉,因为国家涉及其绑架案。
法官苏添裕(译音,Su Tiang Joo)指出,一名或多名答辩人(包括现任与前任警官)8年前奉命,参与了许景城的绑架行动。
法官也下令政府与警方,因未能妥善调查安里仄末失踪案,须向其家属支付超过300万令吉赔偿。
许景城于2017年2月13日,在八打灵再也SS4B/10路驾车时遭绑架。庭审期间指出,当时有5名身穿黑色军装、戴著面罩的男子,将他从车中强行拉出。
安里仄末是非政府组织“玻州希望”(Perlis Hope)的创办人,他于2016年11月24日晚上约11时30分离家,翌日清晨,其车辆在玻璃市武吉嘉邦体育学校(Bukit Cabang Sports School)附近的一处建筑工地被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