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日讯)公共工程部旗下目前共有38项工程被列为“病态工程”,涉及总值高达20亿令吉,其中6项工程已进入终止合约程序。
工程部长拿督斯里亚历山大指出,工程局目前共有880项正在施工的工程,截至今年10月31日,其中38项被列为病态工程,占整体工程的4.32%。
他说,根据工程局的分析,高达77%的工程延误问题源自承包商管理不善,尤其是工地规划与施工协调缺乏效率、人力资源不足,以及机械设备和建筑材料供应管理不当。
其馀23%的工程延误则涉及其他因素,包括公用设施迁移工程延误、土地征用问题、工地进出受限、建筑材料供应短缺、柴油价格上涨、以及其他与工程执行有关的技术问题。
他今日在国会下议院,以书面答复国阵北根国会议员拿督赛莫哈末埔基的提问时,如是指出。
根据公共工程局的定义,若工程进度较合约规定的时间表延误超过60天,或进度落后达20%,以较早达到的标准为准,即被列为病态工程。
亚历山大指出,今年的病态工程数量整体呈下降趋势,相较于7月创下的最高纪录,即55项工程或6.51%,情况已有所改善。
他说,病态工程比例在9月一度降至3.77%,涉及33项工程,但10月又略微回升至4.32%,即38项工程。
针对如何处理病态工程,他表示,公共工程局正对上述38项工程展开密切监督及持续干预,包括将相关工程提交工程问题解决治理委员会(PSG),以鉴定问题并制定适当的补救措施。
他指出,工程部也采取多项积极措施,包括加强工程进度监督、及早介入处理延误问题,以及透过相关委员会强化问题解决机制。
他解释,由公共工程局副总监主持的PSG委员会,主要职责是在将问题工程提交合约协调小组(CCP)之前,确保政府已履行所有应尽的合约义务及责任。
“为证明政府严正看待病态工程问题,截至今年10月被列为病态工程的38项工程中,已有6项提交合约协调小组,目前正采取终止合约的行动。”
他强调,若政府已履行所有合约义务,而相关工程的补救措施仍未取得成效,政府绝不会对未能履行合约责任的承包商妥协。
“政府不会对承包商未能履行合约责任的情况作出妥协,尤其是在政府已履行所有义务,而工程补救措施仍未见效的情况下。”
他补充,工程部及工程局将继续加强监督与干预措施,确保各项发展工程能按照既定范围、成本及品质标准有序完成。
他说,这不仅是为了保障政府的利益,也确保人民能够享有发展工程所带来的便利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