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3日讯)前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涉及的一项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香港法庭预定于周四判刑。
台湾中央社报导,黄之锋因为香港立法会初选颠覆案,早已被判处坐牢4年8个月,现正服刑,而他早前又承认一项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罪。根据《星岛日报》网站周二的报导,香港高等法院预定于11月5日就此案判刑。
在这宗案件中,黄之锋被指与前众志党主席罗冠聪等人,多年来与外国官员会面,游说通过“香港人权与民主法案”,呼吁外国对中国和香港实施制裁、停止出口武器和装备等。
黄之锋早前承认于2020年7月1日至11月23日期间,在香港与罗冠聪及其他身分不明的人一同串谋,请求外国或者境外机构、组织、人员实施对香港或中国进行制裁、封锁或者采取其他敌对行动。
报导表示,在此案中,黄之锋自2020年11月23日起被收押,至今已被羁押超过2000日。
根据《港区国安法》,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的量刑设有两级制,“罪行重大”者可判坐牢10年至终身监禁,一般情节则可判坐牢3年至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