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0日讯)房屋及地方政府部正研究改善现有法律条文的必要性,以解决国内废弃车辆问题。
房地部长倪可敏指出,该部与交通部携手推动这项措施,旨在厘清执法权限及加快执法与车辆报废程序,同时确保车主的合法权益受到保障。
他说,这项措施旨在改变过去单纯依赖执法手段处理废弃车辆的模式,转向更全面的解决方案,在法律权限、人民权益保障及车主的社会责任之间取得平衡。
“房地部与交通部也正改善现有的处理方式,包括考虑运用不同的法律。”
“这包括援引《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以及引入更有系统的自愿报废车辆机制,鼓励车主透过合法途径处理老旧车辆。”
倪可敏昨日于国会书面,答复希盟地不佬国会议员潘伟斯的提问说,除了《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之外,房地部也正改善于2020年推出的《地方政府辖区废弃车辆管理指南》。
“此举旨在根据相关法律赋予的权限,包括《1974年道路、沟渠及建筑物法令》,进一步完善废弃车辆的侦查、移走、存放及报废程序。”
他透露,预计西马半岛各地方政府将在今年杪前落实新版指南,至于沙巴及砂拉越的执行方式,则依据当地适用的法律框架,与相关当局进行协调。
“政府强调,处理废弃车辆问题并非仅仅发布指南,而是涉及一套全面的行动框架,以良好施政、实地证据、跨机构协调,以及改善地方政府可实际执行的工作流程为基础。”
他亦相信,在交通部及大马皇家警察等各方的支持下,废弃车辆问题将获得更有效及全面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