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9日讯)马来西亚媒体理事会(MMM)秘书拉兹拉萨坦言,该机构自去年6月14日生效以来,媒体从业员对其实际功能仍存在一定混淆。
 
“有人认为媒体理事会是非政府组织,有人认为它是政府机构,也有人认为媒体理事会可直接惩罚或指示任何媒体组织。事实上,媒体理事会是一个需要行业本身参与的自律监管机构。”
 
他说,该机构的成立极其重要,以提供一个更公平、专业及独立的平台处理媒体相关问题,尤其是在传媒日益受社交媒体压力及执法行动影响之际。
 
“随著传媒面对人工智能(AI)、数码干扰、网络起底行为(doxxing)、编辑室经济压力以及公众对媒体信任度下降等新挑战,对媒体理事会的需求变得更加迫切。”
 
他是配合国家记者日(HAWANA)接受马新社访问时说,根据2025年马来西亚媒体理事会法令(第868号法令),媒体理事会的主要授权是建立媒体行业自律监管体系,而非作为政府执法机构。
 
拉兹拉萨说,媒体理事会的角色包括制定新闻伦理标准、设立行为准则、管理投诉机制,以及加强媒体从业员的培训与专业发展。
 
他说,媒体理事会的结构设计也确保不会由任何一方垄断,其成员包括媒体机构、媒体协会、独立媒体从业员以及非媒体成员,确保决策过程具有制衡机制。
 
他说,媒体理事会的有效性应通过其结构、流程及决策记录来衡量,而不仅仅是关于其独立性的说法。
 
“媒体理事会必须在媒体违反伦理时勇于提出批评,同时在记者受压时维护他们。这是自律监管概念的真正考验。”
 
针对外界认为媒体理事会在一些涉及记者与媒体自由议题上曝光度不足的问题,拉兹拉萨说,这是值得关注的观点,因为社会希望更清楚看到该机构的作用。
 
“这方面的批评在认知层面是有一定依据的。作为新机构,如果只在幕后运作,公众和媒体从业员将无法看到其功能。媒体理事会不能过于被动,但也不能过于沉默。”
 
提到网络起底行为、记者个人资料外泄及网络骚扰等问题,他说,媒体理事会高度重视此事,因为这涉及媒体从业员的安全及媒体自由。
 
他说,目前已落实的措施包括建立线上正式投诉机制,以便对所有投诉进行记录、筛选及系统化处理。
 
“媒体理事会也开始采用‘规范支援(standards support)’方式,而不仅仅是‘惩戒处理’(disciplinary response)。
 
“这意味著,当出现记者安全、报道伦理或网络骚扰问题时,媒体理事会可以协助评估情况、提供建议,并制定指南,以避免类似事件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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