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日讯)配合2026年世界新闻自由日,大马媒体理事会发文告呼吁,刑事调查、恐吓或惩罚性措施不应成为对付新闻工作的默认应对措施,政府应加强对公共利益报道记者的保护。
文告表示,大马新闻业持续面对多重压力,新闻机构更在艰难的经济环境中运行。
“记者仍然面临法律威胁、网络骚扰、安全风险以及公众信任下降的问题。同时,错误信息、人工智能、平台冲击以及媒体收入下降,正在重塑信息的生产、传播与接收方式。”
文告强调,这些挑战不能仅靠口号解决,而需要制度、标准与实际机制,以在保护新闻自由的同时加强公共问责。
“大马媒体理事会的存在并非削弱媒体,而是通过透明、独立及公平原则的程序,强化公众对新闻业的信任。”
呼吁强化问责制
文告指出,新闻自由并非抽象概念,而是让公众得以知情、质疑、辩论并监督权力的基础条件,同时也是保障记者能在无惧之下进行报道、编辑可以独立决策、新闻机构可以服务于公共利益的根基。
该会强调,新闻自由必须伴随专业责任。记者与媒体机构必须持续坚持准确性、公正性、核实性、独立性、问责性以及对人类尊严的尊重。这些并非限制新闻自由的条条框框,而是赋予新闻业公信力的基础。
“新闻自由与媒体问责不应被视为对立价值,而应相辅相成。一个强大的媒体理事会、合乎伦理的媒体、知情的公民以及克制的国家,都是健康民主信息生态必要的组成部分。”
另一方面,大马媒体理事会也在文告中指出,无国界记者组织(RSF)发布的2026年世界新闻自由指数显示,全球新闻自由度降至25年来最低水平,而马来西亚排名下滑7位,位列180个国家中的第95位。
“这一结果不应被视为政治指责的依据,而是国家的重要警讯:我们必须进一步加强媒体独立性、提升新闻机构的可持续发展,并重建公众对新闻业的信任。”
大马媒体理事会董事会成员扎哈罗姆纳因表示,马来西亚在2026年RSF新闻自由指数中的下滑值得深刻反思,尤其是在官方承诺媒体自由的背景之下。
“一方面,马来西亚如今已通过国会立法成立大马媒体理事会,承诺实行真正的媒体自律。然而另一方面,我们仍然看到针对记者的攻击及当局施压等令人担忧的事件。这反映出更广泛的问题,即言行不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