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0日讯)在“云顶天空之城”(Genting Sky City)发展计划的违建诉讼中,吉隆坡高庭裁定,云顶大马胜诉。

高庭法官阿丽扎苏莱曼在宣读判词时表示,该项目违反发展指南及《国家实体规划》,在涉及地段进行的挖掘工程,也对斜坡稳定性构成严重威胁。

“针对该项目,无论是何种建筑配置,都没有任何现行、有效及持续生效的规划许可。”

高庭裁定,相关挖掘工程是在未取得有效土木工程批准或建筑规划许可的情况下进行的。

“该项目违反了山坡及高原地区发展规划指南和《国家实体规划》。”

法官同时表示,云顶高原的主要道路属于私人道路,并颁布禁令,禁止进一步进行挖掘工程。

2020年,云顶高原有限公司(Genting Highlands Bhd)、云顶大马有限公司(Genting Malaysia Bhd)及第一世界酒店与度假村私人有限公司(First World Hotels & Resorts Sdn Bhd)入禀法庭,对发展商GM Aero Support 私人有限公司、承包商Sycal 有限公司、顾问工程师 Lau Yee Sum、结构工程公司Perunding Rekacekap 私人有限公司、建筑师 Lee Yong Chiew 及城市规划师Zahiruddin Zainal 提起诉讼。

Sycal是马来西亚主板上市公司Sycal Ventures 有限公司的子公司。

经过2022年开始、长达76天的审讯后,高庭驳回了6名答辩人提出的反起诉,并谕令答辩人支付200万令吉的堂费。

起诉人在诉讼中主张,该项目位于陡峭的山坡上,可能导致周边土地不稳,进而损害邻近既有的建筑开发。

云顶大马也表示,“云顶天空之城”项目违反《山坡及高原地区发展规划指南》,因为该地区相当大部分地形为陡峭山坡,坡度介于25度至35度或以上,属禁止开发范围。

他们指出,拟建于第一世界酒店与度假村附近第3级及第4级坡度的发展项目,将提高山体滑坡、结构受损及建筑物倒塌的风险。

起诉人亦表示,尽管没有获得彭亨文冬市议会根据《1976年城乡规划法令》及《1974年道路、沟渠及建筑法令》所发出的有效批准,挖掘、打桩及削坡工程早在2019年11月左右已开始进行。

王思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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