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9日讯)法拉利跑车注册人及司机因隐瞒重要事实,违反保单诚信据实说明义务,因此上诉法院裁定,保险公司有权拒绝150万令吉的赔偿。
以法官朱家兴(音译)为首的上诉庭三司裁定,法拉利跑车持有公司Bespoke Motoring 私人有限公司未披露,司机李冠东(音译)在2018年10月5日事故发生前,曾逆向行驶相当长一段距离。
Bespoke公司在其报案书、索赔表格及与保险理赔员的面谈中声称,李冠东驾驶的法拉利在吉隆坡-布城大道上,为避让一辆车辆,突然驶入相反方向,与一辆本田轿车相撞。
根据Bespoke公司的说法,AmGeneral Insurance Bhd公司提出150万令吉的赔偿方案,但在2个月后,由于相关大道管理公司处获得事故现场闭路电视录像,该保险公司撤回该赔偿方案。
法官艾夫罗在宣读判决时表示,有确凿证据表明,Bespoke 因李冠东的行为,未能履行保单成立后继续履行最大诚信义务。
“保险合约要求最高的诚信标准。获保人必须全面、诚实、透明地披露所有重要事实。”
他指出,Bespoke公司在其索赔文件中所叙述和图示存在重大不实之处,因为其描述事故是在法拉利失控后及时发生,而闭路电视录像则显示,法拉利在逆向车行驶相当一段距离后才发生事故。
“这些重要事实显然会影响保险公司对索赔的评估,尤其是在判断驾驶员的过失程度或主观意图方面。被告(Bespoke公司)隐瞒此事,违反了保单条款。”
他 说,保险公司于2019年2月所提出的有条件和解方案,明确以完全遵守保单条款为前提。
他指出,随后发现的虚假陈述触及了索赔的核心,因此保险公司有权撤回和解方案并全额拒绝赔偿。
包括法官阿丽扎在内的三司也裁定,被告需向该保险公司支付10万令吉的堂费。
艾夫罗说,原审法官未能考虑车辆逆向行驶这一事实,构成明显疏忽,也反映出对相关法律原则的误解。
他还表示,原审法官亦未能适当评估李冠东缺乏诚信的情境证据,以及对行为的解释。
Bespoke 于2018年8月购入这辆豪车,并以179万令吉的保险价值向该保险公司投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