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1日讯)随著控方撤回上诉,前首相夫人拿汀斯里罗斯玛从700万洗钱与逃税案脱身。
据《马来邮报》报道,罗斯玛代表律师之一的拿督费鲁斯证实,控方已撤回对其当事人,全数17项控状的上诉。
“这确实是个好消息,我对这项决定感到非常高兴。”
罗斯玛另一名代表律师拿督阿米尔韩沙亦证实,随著控方撤回上诉,意味著所有与罗丝玛相关的洗黑钱控状正式告终。
“我们欢迎控方终止上诉的决定,这项决定亦证实了,高庭法官慕尼安迪原先的无罪判决是正确且公正的。”
“我们对她能够获得全面平反感到欣慰,整个过程对她而言是极大的煎熬,我们很高兴正义得以伸张,这件事终于正式画上了句点。”
总检察署是于12月9日入禀上诉庭撤回上诉,并表明无意再继续上诉,惟并未说明撤回上诉的理由。
高庭是于2024年12月19日批准罗斯玛的撤案申请,给予罗斯玛无罪释放的裁决。
罗斯玛在洗钱逃税案中涉及12项洗钱指控,金额为709万7750令吉,以及5项未向内陆税收局申报收入的指控。
她被指于2013年12月4日至2017年6月8日期间在安邦路的艾芬银行,以及2014年5月1日至2018年5月1日期间在端姑阿都哈林路的税收局犯罪。
值得一提的是,罗斯玛目前仍涉及另一宗12亿5000万令吉的砂拉越学校太阳能弊案。
在太阳能弊案中,罗斯玛共面对3项控罪,分别是1项向日拔控股董事经理赛迪阿邦索贿1亿8750万令吉,以及2项向后者收贿650万令吉的指控。
高庭于2022年9月1日裁定,全数3项贪污控状罪名成立,宣判其每项控状监禁10年合共30年,以及罚款9亿7000万令吉,若无法缴还罚款,则需以坐牢30年取代。
目前罗斯玛仍在上诉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