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9日讯)赵明福胞妹赵丽兰表示,赵家认可和感谢行动党在朝或在野时,所给予的声援和帮助,并希望希盟政府和行动党能发挥他们作为内阁成员的影响力,在体制内兑现他们所许下的承诺。
她说,赵家认可行动党在野时的声援,包括为赵家提供法律援助,在验尸庭、高庭和上诉庭为赵明福讨回公道据理力争、以及承诺赵家和全国人民,一旦执政将马上以谋杀角度展开独立透明的调查,以揪出凶手,给赵家和全国人民一个交代。
“我们也认可行动党在朝后继续为赵家提供的法律援助、为赵家举办公祭活动慰籍明福,并见证首相拿督斯里安华再次许诺 将以谋杀条文调查案件,尽管最终明福案件迎来了“无进一步行动”(NFA)。”
她表示,如今行动党在体制外的司法检讨已经结束,因此希冀希盟政府,特别是公正党和行动党,能在体制内为所承诺的公正和交代行事。
赵丽兰是于今日与隆雪华堂青年团和赵明福民主促进会主席黄业华的陪同下召开记者会时,针对行动党日前发布支持赵家采取司法审核的文告,作出上述表态。
她指出,赵家希望政府能在体制内实践3项行动,其中包括向赵家解释他们要如何确保警方能公正、透明和专业地调查这起案件、以及他们能否能确保聘请国际知名刑事调查专家来协助警方调查。
“再者,我们希望政府能在体制内确保总检察长遵从上诉庭的判决和指令,指示警方以谋杀条文调查赵明福被杀案;同时内阁部长应说明,他们如何确保警方和总检察长专业地执行他们的职责,以彻查明福被致伤后致死在反贪会官员手中。”
黄业华促总检察长 勿试图掩盖当局拒履行职责
另外,黄业华也呼吁总检察长拿督莫哈末杜苏基,勿以上诉庭判决为民事性质,而非形式性质来掩盖总检察署和警方拒绝履行职责的借口。
“上诉庭对死因调查庭的宣判判决进行司法复核,而死因调查庭却是根据警方在2009年不专业的“猝死”调查作出判决,自然就不会有充分的证据进行提控。”
他说,总检察长不仅没有明确交代,警方是否已经彻查该会于今年2月提呈的34名反贪会官员名单,亦无视赵明福家属提出的10大问题。
同时,隆雪华青团长李仕强则批总检察长选择性引用上诉庭判决,避重就轻,巧妙避开反贪会官员涉案的嫌疑。
他指出,总检察长在解释信中指出“上诉庭在2014年裁决不明人士以违法手段致死赵明福”,然而上诉庭的原句却是“一名或多名不明人士,包括反贪会官员,以违法手段致死赵明福”。
他坦言,总检察署一贯维护反贪会,包庇反贪会官员罪行可谓是司马昭之心人尽皆知,而这也恰恰证实了,政府如今正在研究的总检察长和检控机关权力分离的改革措施,刻不容缓。
2009年7月16日,时任雪州行政议员欧阳捍华的政治秘书赵明福被发现卧尸在玛莎兰大厦5楼露台,他在事发前被带到位于该大厦14楼的大马反贪污委员会办公室录供。
莎阿南验尸庭在2011年1月5日裁决,赵明福并非死于自杀或他杀,由于无法对死因作出确切的结论而将此案列为悬案。不过,皇家调查委员会在同年7月21日裁定,赵明福死于自杀。
上诉庭在2014年9月5日推翻悬案结论,裁定一名或数名身份不明者的非法行为,导致赵明福死亡。
高庭于2024年11月21日的谕令,要求警方须在6个月内完成对赵明福命案的调查,在5月份之前提交此案完整调查文件。
今年5月22日,总检察署阐明,对于赵明福案件的重启调查,由于无法证明任何个人犯有法律上的过错,因而列为“无进一步行动”,而这也意味著总检察署将不会对此调查提控任何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