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看到报纸上的挽词:XX令尊、XX令岳丈,更惊人的还有XX令家兄。这里出现了啥问题?
原来“令”是敬词,用于称说对方的家属和亲戚,例如令堂(您的母亲)、令妹(您的妹妹),这些都是第二人称,是当面和对方说或书面直指对方的。而挽词并不能采用第二人称的“令”,它指的是第三方的称呼,告诉读者的。
所以挽词上的“令尊”“令堂”是讲不通的,正确的用词是XX严父、XX慈母、XX亲妹。还有“夫婿”,指丈夫。“夫婿”还有一个说法:旧时妻子称丈夫,古乐府《陌上桑》有“东方千馀骑,夫婿居上头”。“夫君”也是古代妻子对丈夫的称呼。这两个称呼是古代的用法。根据《现代汉语词典》,夫婿作为丈夫义并不局限于过去的叫法。所以挽词上的“令夫婿”不是第三人称,宜改为“夫婿”。其他如XX贤昆仲、祖父都用得很得体。一些就文章里的“令”用作第三人称,但必须加上“他的”,例如他的令尊。
至于“令二兄”“令姑丈”“令大姨”等挽词上的称呼可以去掉“令”,直接称呼“二兄”“姑丈”“大姨”。注意,不是把他们当成你们的二兄、姑丈、大姨,而是往生者之亲戚,因为挽词上的称呼是第三者,不是当面的第二者称呼。
而“家”却是谦词,对别人称自己的长辈或同辈中年纪长于自己的人,例如家父(我的父亲)、家兄(我的哥哥)。至于“令”的使用范围则不受辈分的限制,例如令爱(您的女儿)。令人惊异的是挽词竟然还出现了“令家兄”的称呼,“令”尊称对方,“家”谦称自己,那么“令家兄”究竟指的是对方还是自己的兄长?
讣告原称“赴告”,是丧家在村子里沿户发出去的通知,现在的讣告对象是读者,是丧家发的,这里就可以采用第一人称的“家慈”“家严”等谦称。
讣告上还有一个通病,就是死者的亲戚学位都标上,例如“学士”“硕士”。事实上学术资格除了博士可以标上,其他低于博士的不宜置放。最近的一则讣告笔者还看到“学士(准)”,还没有毕业的“准学士”也要 标上,确实不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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