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熟悉历史,尤其宗教史,应知道宗教在前现代大体上不属于个人能选择的事(或许在某种层次及程度上除了古罗马和古中国),因它们往往是与群体,包括大至国家、族群、社群、部落,小至家族、家庭的决定息息相关的。且有关决定通常并非通过民主程序,而是由群体中的掌权者定夺的。毕竟民主在古代诸多社会还是闻所未闻,即便有,也只是精英民主,与普罗大众无关。
是以,当谈到前现代的宗教生态和发展时,必须晓得影响一群体或一地区之宗教信仰的,经常不是无数个体的自主选择,而是通过有关群体或地区之掌权者的各种理解、衡量、判断后拍板定案的。当然,这也并非完全排除那个时代也有一些个人成功摆脱群体的压力而选择与众不同的宗教信仰,否则古代也不会有一些突破传统的“新兴宗教”的诞生,如佛教、基督教、伊斯兰教等。
无论如何,这些古代“新兴宗教”后来能够势力大涨,变成今日的几大主流宗教,却也与一些强有力的世俗统治者的支持、护航有关,尤其佛教和基督教。至于伊斯兰教,则因其教主和之后的领导层同时直接晋升为世俗界的统治者,即所谓政教合一,所以效应更大。然吊诡的是:古代“新兴宗教”化身为主流宗教后,由于结合了政治实力而更加权威化,反而对个体的影响力和操控性更强、更紧,导致后来的个人更难有自主选择的空间。
直到近现代,由于个人主义、自由主义和民主的崛起,个体性逐渐受到肯定,被提升到现代制度之构成根基或核心的地位,包括在宗教上,才有了更大的个体话语权和选择权。之所以,现代社会,尤其在西方和东北亚,已很难想像成年的个人若要信仰乃至只是接触某个宗教,还得经过家庭、家族、部落、社群、族群甚至国家的关卡。虽说情感上或伦理上可能还会面对一些压力和挑战,但法理上现代个人却完全享有宗教选择自由了。
理论上,乃至道义上,现代个人应当比前现代的普通人更能决定本身的宗教信仰,包括信仰选项、信仰内容、信仰形态及信仰方式,这方是有所进步,乃至也符合(至少不违背)大部分宗教的终究本意和本旨。问题是不少社会还是难以摆脱或割舍前现代的社会及文化惯性,在宗教观念和事务上深陷于集体主义,尤其威权主义的窠臼,以至衍生各种问题,甚至悲剧。
当然,可以理解,几百,甚至几千年来的惯性实难以短时间内扭转,包括在宗教上贬低或否定个体性(神性大于个体性),由之也贬低或否定人权(神权大于人权)的执念,所以不容许任何自主选择,个体只能臣服于神性权威。但如此惯性摆明的是不只是反现代化,乃至或也固化、狭化、弱化了宗教应能与时并进的机能及价值,这对宗教本身并无好处。
尤其那些虽身处现代,但宗教领域还大体流行前现代之由少数权威独揽大权、任意指点江山的社会,即使其教界靠著不断炮制、渲染“外敌入侵”的民粹主义戏码尚能转移视线、自找舞台,惟忽视个体性崛起的结果,假以时日,恐怕只会让宗教尴尬地卡在时代的缝隙中,进退失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