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他载著妻儿,真的就要快到家了,再几分钟,他们就要享用著妈妈提前准备好热腾腾的饭菜,就300公尺的距离,本来应该属于平凡幸福的画面,就一个死神拦路,从此天人两隔,让父母妻儿留下一辈子的伤痛遗憾。
这一起车祸事件,发生在1月4日,新闻上这样写著 “一辆日产GT-R跑车疑失控闯入反方向车道连撞3辆轿车,酿2死4伤,不幸丧命的第二国产Axia轿车司机当时携妻女准备返家探望父母,未料却在距离父母家仅300公尺的地点遭遇车祸,最终因伤重不治。”
目前警方仍然在调查事故起因,当然我们平民无权去判断一个车祸的肇因,但因一辆失控的跑车,反方撞向一位驾驶者本来好好走著的路,让他们的家永远却要用馀生去面对那一桌没等到人的饭菜,想起都让人难过。
这起事件也让我想起多年前,在我社区附近发生的意外事故,一位60多岁的老翁凌晨六点多,驾著一辆辆摩哆在三叉路口处等著红绿灯转弯,而右边行驶而来的汽车失控撞向停在路口处的摩哆,将摩哆骑士直接撞飞掉入大沟,送院不治。
而据了解,这辆肇事的车主是酒后驾驶,从路人行车记录器显示,右方汽车驾驶速度颇快,导致撞击力大,可怜摩哆骑士眼看车子要撞上来却无法及时逃命,成了最无辜的遭殃者。
鲁莽驾驶或酒后驾驶,是所有驾驶行为中最无法被原谅的一种。因为它不是意外,而是明知危险仍然选择去做的结果。一旦因此夺走他人的生命,那就不只是交通事故,而是一种对他人生命权最直接、最冷酷的剥夺。
如果鲁莽驾驶者也致命,你活著回不了头,死去的人也没有重来的机会,这样的行为,也不该被同情,更不该被轻描淡写地原谅。因此,政府理应对鲁莽或酒驾驾驶采取更严厉及毫不妥协的惩处。只要你选择以危险方式上路,并因此夺走他人性命,就必须付出与后果相匹配的代价,这种惩罚不是为了报复,而是为了阻止下一次悲剧发生,也是对无辜逝者与其家属最起码的交代。
马来西亚自2020年陆路交通法令修正后,因酒驾导致死亡车祸,司机一旦被定罪,最高监禁15年不少过10年;罚款不少过5万令吉不超过10万令吉;驾驶执照被吊销不少过10年;如果再一次犯错,则最高监禁20年不少过15年;罚款不少过10万令吉不超过15万令吉;吊销执照20年。
而在英国法律将酒驾致死明确列为”Causing Death by Dangerous Driving”,这是英国刑法中一个明确、独立的罪名,不是普通交通违规,而是刑事犯罪。它的核心意思只有一句话:如果你以”危险驾驶”的方式开车,并因此导致他人死亡,你就构成犯罪。最高刑罚可以是终身监禁(Life Imprisonment),并最少 5年禁驾,重者终身禁驾。
马来西亚道路上的死亡数字,每一年都在攀升,路上没有复活的按钮,也没有重来的机会。每当我们看到新闻标题里带著死亡数字时,往往只停留在震惊与叹息上。但那些躺在急救担架、再也无法张开眼睛的灵魂,他们的故事远比新闻更沉重、更深刻。
严惩鲁莽驾驶,从来不是为了报复,而是为了让每一次开车的手掌,都能感受到沉重的责任感;让我们每位驾驶者,都必须谨记,在每一个按下油门的瞬间,都能牢记,在我们共用的马路上,这里有别人的父母、妻子、孩子,他们和你一样渴望平安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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