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0日讯)韩籍男子在与前女友交往期间,偷偷录下对方17段裸聊视频,还在分手后仍保存在电脑内,结果被新女友在打扫房间时发现,将被告罪行告知受害者,揭发此案。
《新明日报》报道,涉案的韩国籍被告(44岁)面对三项包括偷拍和抵触影片法令的控状,他承认其中一项,被判坐牢三个月。
受害者是一名45岁韩国籍女子,她是被告的前女友。为保护她,法官令媒体不得报道任何会泄露其身份的资料,包括被告姓名。
案情显示,被告与受害者是通过线上交友平台Tinder结识,并于2022年发展为情侣。交往期间,两人会见面约会,在出国身处异地时,则会通过视讯方式维持感情。
两人在视讯时曾进行裸聊,受害者此前多次明确表示不希望被录像,并向被告求证。被告当时谎称自己不知道如何操作视频录制。
然而,被告暗中偷学了录屏技巧,并于2023年2月18日至10月23日期间的15天内,私下录下受害者多达17段裸聊视频。视频时长从7分21秒至55分36秒不等。被告随后将视频保存在其新加坡住家的硬盘中,借由观看视频自慰以满足性欲。
两人于2024年1月分手,被告随后与另一名37岁女子交往。同年1月6日,这名新女友在帮被告打扫住所时,意外发现了存有偷拍视频的硬盘。
她于隔天质问被告,并要求被告删除视频。为避免视频成为治罪证据,被告最后将硬盘销毁。
同年5月15日,新女友到受害者的社交账号上留言,揭发被告所犯下的罪行。
被告称想与受害者保持情感联系
律师代被告求情时表示,被告因想与受害者保持情感联系才会犯罪,而且他事后也给予对方赔偿。
辩方的医疗专家指出,被告患有适应障碍,病情与罪行存在关联,但控方反驳称,该专家报告是在案发两年后才提出,认为被告缺乏充足证据证明其立场。
控方陈词时则表示,被告明知受害者坚决反对被拍摄,却依然故犯。他不仅预谋地持续干案,更滥用了受害者对他的信任,要求法官判处他监禁3个半月。
被告销毁硬盘不认偷拍 岂料女友已拷贝交警方
被告在被前女友质问时,称硬盘已销毁,就算被控上庭也不会承认偷拍,但他万万没想到女友已将偷拍影片拷贝下来交给警方。
受害者在得知被偷拍后,于2024年5月17日打电话质问被告,隔天早上再次与被告通电话,表示得知遭偷拍后无法入睡,指被告毁了她的人生,还萌生自杀念头。
被告则回应已销毁证据(硬盘),受害者对他做出的任何指控都是“荒谬可笑的”。
被告也说,他绝不会在庭上承认自己偷拍受害者裸露视频。
受害者担心名誉和工作会受影响,于隔天报警。
被告万万没想到,新女友早前已将偷拍影片拷贝下来,并交给了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