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4日讯) 狼姑丈性剥削、性侵、强奸未成年侄女长达两年,直至妻子无意间发现两人之间的短讯内容,揭发越轨行为,狼姑丈被判坐牢20年及鞭笞24下。
被告是37岁的新加坡男子,案发时26至27岁。他面对15项包括性剥削未成年少女、严重性侵未成年人、以及法定强奸等控状,昨日在高庭承认其中3项,馀项待法官下判时考虑在内。
受害者是一名23岁女子,案发时13岁,是被告妻子的侄女。
为保护受害者,法官令媒体不得报道任何会 泄露她身分的资料,包括被告名字。
案情显示,受害者2013年中与哥哥搬到一个组屋单位,与奶奶以及被告的妻子同住。
被告是受害者的姑丈。他2015年结婚后,也搬进单位与妻子、受害者等人同住。
2015年4月,被告趁单位没有其他人时,在房间里摸受害者的胸部并强吻她,还捉著受害者的手放在他裤裆上。
同年6月,受害者在学校假期跟被告、被告妻子、以及奶奶一同到柔佛新山玩,并在那里过夜,4人睡在同一张酒店床上。
受害者当时睡在被告身边,她一时不小心把手放在被告下体,被告下意识将受害者的手移开,之后又将她的手放在他的胯下,还摸了受害者的胸部。
几天后,被告趁家里无其他人,逼受害者为他口交,最后强奸了她,夺走受害者初夜。
受害者事后向被告申诉私处疼痛,被告回说过几天就不会痛,还要受害者保密。
被告在2015年底再次逼迫受害者为他口交,2015至2016年间指侵和强暴受害者为期两年。受害者这段期间未满14岁,被告因此触犯法定强奸罪。
2024年6月9日,被告外出抽烟时将苹果手表交给妻子保管。
妻子无意间从被告手表看见他与受害者之间的短讯来往,惊讶被告在2021年与她搬走后,还继续与受害者保持联络。
妻子质问被告与受害者之间的关系,不过被告否认与受害者还有联络。
妻子冲出家门后,传短讯告诉被告,说她知道被告与受害者有性关系,被告最后才坦承真相。
被告妻子当天傍晚也找了受害者。受害者被质问后也承认与被告有越轨行为。妻子在受害者的同意下,带她到警局报警。
被告长期性诱受害者,导致受害者长大成年后,仍继续与被告发生性 关系。
被告与受害者的性关系维持了约10年,至2024年。受害者在2016至2018年间,念中二至中四时,每周几次在单位与被告发生性关系。
2019至2024年间,被告则会与受害者在被告的货车内、酒店房或其他地点发生性关系。
调查揭露,被告在还没开始性剥削受害者之前,与受害者感情良好,受害者会把被告当成父亲看待。受害者知道被告帮她缴学费、支付买课本及校服的费用,给受害害者零用钱等,还会出席学校的家长会。
被告也坦承在受害者小的时候就开始照顾她,把受害者当女儿看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