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1日讯)幼教老师被指虐待1岁半女童,将她举起又摔在地上,还推她肩膀导致她往后跌,涉案教师被控不认罪,女童父亲供证时泪洒公堂,指原本性格开朗的女儿换班后哭闹不想上学,事后才被告知她遭虐待。

被告是30岁的新加坡女子,案发时在东北部一间幼儿园工作。她面对一项抵触儿童与青少年法令的控状,指她在2024年5月3日,上午9时31分至35分间,虐待一名一岁半大的女童。

控状指被告将女童举起又摔在地上,还推女童肩膀,导致女童往后跌坐在地上。

被告不认罪,案件周二开审。为保护受害者,法官令媒体不得报道任何会泄漏女童身分的资料,包括被告名字。

女童父亲周二出庭供证时透露,女儿在2024年5月刚从豆豆班升入幼儿班,岂料约3周后妻子便接到幼儿园校长来电,说女儿遭虐待,要求他和妻子到幼儿园会谈,并观看电眼所拍到的画面。幼儿园也要求他与妻子检查女儿的胸膛以及头部是否有受伤。

父亲表示,透过电眼画面,他看见女儿遭被告拖著走、身体受被告抑制无法行动。被告也将女儿摔在地上,导致女儿看似情绪崩溃。

他也说,女儿在上豆豆班时很开朗,会高兴上学,但上了幼儿班后,行为有了转变。

他称,女儿知道要去幼儿园后会大哭,好几周的晚上一听到要睡觉时也会不受控制地嚎啕大哭,拼命抓住书包不放,不愿睡觉。他和妻子需要花时间哄女儿回房睡觉。

当时,他以为女儿刚转入幼儿班还无法适应环境而焦虑,没想到真正原因是女儿遭到虐待,说著说著便落泪,法官因此询问他父是否需要时间平复情绪。

女童父亲透露,女儿和儿子之前曾到同一所幼儿园上课,过往经验愉快,因此没察觉有任何不妥。

律师在盘问女童父亲时,指被告在案发当天,在群组传送短讯,报告女童在幼儿所的表现,说女童在学校哭泣和呕吐,显示被告关心女童。

女童父亲对此不同意,说若被告是真的关心女童,应要求和妻子检查女童身上是否有伤,而不是3周后才从幼儿园得悉女儿遭虐,需检查是否有伤。

他也表示,幸好女童没有受伤,若真拖延3周才发现有伤势,或为时已晚。

法官在控方所有证人证明完毕后,判被告表面罪名成立,被告选择抗辩。

被告今早抗辩时表示,案发当天与平常一样,教女童唱歌,还帮她抹鼻涕。

她说,没有虐待或造成女孩伤痛,当时只是试图让女孩坐下,不要女孩跑到门口。

被告透露,幼儿园曾发生过因教师疏忽,导致孩童走出幼儿园的事件,校方事后要求教师要提高警惕,不准让孩童冲出课室。

被告表示没完成训练就被要求工作,事发后幼儿园报警才要求她在表格上签名,并填上之前日期。

被告否认有虐待或造成女童伤痛的意图,并表示案发时有两名教师在场,她们目睹自己与女童之间的互动,并没有阻止或做出反应。

幼儿园前董事出庭供证,被告代表律师在盘问前董事时,表示被告在2024年1月加入幼儿园时,需接受入职培训。

对于被告称她没有完成培训,幼儿园却在事件发生后,于5月20日要求被告在表格上签名,表示已完成的培训。被告指幼儿园过后将她签名的日期,写成2024年1月。前董事表示不知情。

符诗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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