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6日讯) 教唆与蓄意协助前新加坡交通部长易华仁接受免费多哈行和妨碍司法公正,酒店及地产大亨王明星因抵触妨碍司法公正罪,昨日被法庭宣判罚款3万新元(约9万8534令吉34仙),新加坡移民与关卡局表示,正在重新评估王明星的永久居民身分。
根据网路资料,王明星是马来西亚公民,于1950年4岁时移居新加坡。
新加坡移民局回复亚洲新闻台的询问时指出,新加坡永久居民一旦被判罪名成立,他们的永久居民身分就会被重新评估。
该局表示,由于王明星已被定罪并判刑,该局将会重新评估他的永久居民身份。
易华仁因以公职人员身分索取和接受价值40万馀新元(约131万3791令吉20仙)的物品及好处,去年10月3日被判入狱一年。王明星协助易华仁妨碍司法公正触法,昨日被判3万新元的最高罚款。
国家法院法官李立贞周五(15日)下判时说,提呈给法庭的医疗证据显示,王明星患有晚期多发性骨髓瘤,且无法治愈,入狱会增加危及他生命的风险。因此,她认同控辨双方的陈词,对王明星法外开恩,判处3万新元的罚款。
根据案情,2022年12月,王明星邀请易华仁搭乘他的私人飞机到卡达,表示会承担所有的旅费和住宿费。易华仁接受邀请,在同月10日抵达卡达首都杜哈,入住当地的四季酒店。隔天得回返新加坡,王明星因此安排他搭乘商务客机。这些好处总值2万848新元零3分(约684万7489令吉59仙)。
另外,王明星也协助易华仁妨碍司法公正,在得知贪污调查局在询问有关多哈行的详情后,在2023年5月通知易华仁。之后,他应易华仁要求,安排给易华仁开帐单;易华仁在约5月25日,开了一张5700新元(约1万8721令吉52仙)的支票,支付机票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