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2日讯)狼父假借按摩之名,两次企图强奸8岁亲生女儿,还不允许她告诉任何人,俯首认罪后,被判坐牢5年半、打鞭6下。
狼父(49岁)面对一项企图强奸和抵触一项儿童与青少年法令的控状,昨日承认一项企图强奸的罪名,馀项由法官下判时纳入考量。
受害者是被告的亲生女儿,案发时仅8到10岁。为了保护受害者,媒体不得报导任何可能泄露其身分的信息,包括被告的名字。
案情显示,在2016年和2017年间,被告和女儿两人在家时,被告要求女儿在卧室为他按摩。女儿答应后,走进被告卧室,再根据被告指示关上了门,也脱了衣服。
被告在女儿全裸时,要求她为自己按摩。最初女儿以为被告想要她按摩肩颈或后背,但被告却脱下了短裤和内裤,完全暴露了下体。
被告藉著躺在床上,要求女儿为他的下体按摩。他后来又要求女儿躺在床上,企图强奸她但不成,女儿不想跟被告同处一房,哭了起来。
被告仍不放弃,戴了保险套再次企图强奸女儿,但还是没有得逞,最终只能作罢。
被告在女儿离开卧室前,交代她不得将事情告诉任何人。由于女儿感到害怕,所以听从被告的指示。
控方指被告是女儿的生父,利用了女儿对他的信任犯案,要求法官严惩。
法官下判时指出,家是让孩子感到安全和受到保护的地方,而这份保护应来自父母。若父母从保护者变成加害者,将是加重刑罚的因素。
被告在被判刑后,称自己脊椎受伤,医院曾开出备忘录指他不适合工作,问这种情况自己是否还会被打鞭?
法官则说,监狱会在施行鞭刑前了解他的医疗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