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0日讯)与女友分手后仍继续上床,男子为女方堕胎费买单后,发现自己可能不是孩子的爸,恼羞成怒威胁要女方与他见面,否则就把她的裸照放上网。

被告是一名28岁的马来西亚籍男子。他面对7项抵触滥用电脑法令和一项威胁散播私密资料的控状,他承认其中3项,馀项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

受害者是被告的前女友。为保护受害者,法官谕令媒体不得报道任何会泄漏受害者身分的资料,包括被告名字。

案情揭露,被告和受害者于2023年1月交往,约6个月后分手。直至同年9月,两人仍维持亲密关系。期间,被告在受害者的允许下,取得受害者的亲密裸照,也多次在和受害者上床时拍摄影片。

2023年10月左右,受害者发现怀孕,被告以为孩子是自己的,支付堕胎费用。

同年11月16日清晨,被告使用电脑时,发现受害者先前登入的Google帐号仍可使用。他在未经女方允许的情况下,私自登入女方的电邮帐户,并发现了来自交友软体的电子邮件通知。

被告点击连结登入受害者的帐号,结果发现受害者曾告诉一名网友,将会和网路上认识的一人上床。

被告怀疑自己不是受害者腹中子之父,想与受害者见面。他传讯息给受害者,要对方考完试就打电话给他。随后,被告不断威胁受害者,表示若不马上答复见面时间、提供即时定位,就要删除受害者的社媒和电邮帐号。

当受害者没有按照被告要求的时间回应时,被告还威胁要在其社媒帐户发布她在交友软体上的聊天记录和裸照等。

案情显示,被告登入女方社群媒体,发文附上女方手机号码找炮友并标注其母亲,也把她找酒店的截图发给其父亲。

被告发现电脑系统保存了受害者的社群媒体帐号密码资料,进而登入受害者的帐号,并更改密码。

被告当天在受害者的Instagram帐户发布了一则动态,贴出受害者与男网友之间的露骨聊天记录截图,附上受害者的手机号码,为她找炮友,并标注其母亲的帐户。该动态不久后被删除。

此外,被告还透过受害者的电子邮件帐户,向父亲传送一则名为“我不是个好女儿”的电邮,并附上包含受害者搜寻过酒店的地图记录、浏览过的交友网站、交友软体通知,以及受害者与网友之间的聊天记录等截图。

受害者收到被告的通知后,及时将此事告诉父亲。父亲最后没有打开这则电邮,直接删除了。

受害者在当天下午3时许报警,随后同意当晚与被告见面。被告将新的密码告诉她,归还电子邮件和社媒帐户,却删除对方的交友软体帐户。

被告最终于当晚被警方逮捕,并被押回住处,其手机和手提电脑随之被扣押。

控方指出,被告为了让前女友见他,采取了过分手段,当女方不同意见面时,他愤而还击,因此促法官判被告坐牢约6个月至约8个半月,以及罚款4000新元(约1万3146令吉60仙)至5000新元(约1万6433令吉25仙)。

律师代被告求情时说,被告只在2023年11月16日早上登入受害者的帐户,并非预谋犯案,只是情绪过度反应,他的主要动机只是想获得一个答案。

上述案件展延至2月13日下判。

符诗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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